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关于货车城市通行管理政策,有效推动城市货车通行管理规范化、精细化、便利化水平不断提升,更好保障物流通畅,进一步降低物流运输成本,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现将有关货车通行事项公告如下:一、根据近年来中心城区道路改造情况,中心城区大中型货车限行区域调整如下:1.宁都大道梅江大桥红绿灯以北。2.赣江源大道老溪村路口以北至赣江源大道与翠微东路路口以南及上述路口以西。3.翠微峰大道(外环路,以下同)从翠微峰红绿灯路口至樟树下路口以东(不含翠微峰大道)。4.中山北路宁都四中路口以南。5.村道CZZ7360730(原宁琳线)宁都县源盛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以南。上述5个点位为进入中心城区途经点位,包围宁都县中心城区,以上区域每天7:00时至21:00时限制大中型货车车辆通行,在限行时间段内,由北往南大中型货车可由宁都县会同乡陂头红绿灯行驶至G236国道(翠微峰大道)、S448省道(东外环)绕行,由南往北大中型货车可由宁都县长胜镇法沙红绿灯行驶至G236国道(翠微峰大道)、S448省道(东外环)绕行,特殊情形需通过“交管12123”APP进行申领电子通行码,我大队将在一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按审批时间、路线通行 。二、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中型厢式货车与轻型货车(以上2类均含新能源车)在宁都县中心城区道路不限行(个别桥梁、高架道路因承载能力不足除外)。三、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25年12月29日发布有关货车通行的《通告》作废。对违反以上禁(限)行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特此公告。宁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6年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