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河南、广东、江西等地发布危险品运输车辆限行新规,部分区域全天24小时限行。山东青岛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有效防治机动车排气污染,为市民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和空气质量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青岛市城市货车通行证(码)申领和使用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对货运车辆禁限行区域路段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禁限行区域及道路1、限行区域:站前大道(不含)、G204(站前大道至海尔大道,不含)、S219(胶州东路至广州北路,不含)、S217(广州北路至惜苑路,不含)、S102(S217至福州南路,不含)、G204(福州南路至海尔大道,不含)、S102(海尔大道至站前大道,不含)合围区域。2、禁行道路:郑州路、上海路、青岛路、厦门路、东天津路、西天津路、澳门路、梧州路、九城路(惜苑路至香港路)、福州路(香港路至胶州路)、温州路(惜苑路以北)、广州路、兰州路(海尔大道至杭州路)、寺门首路(梧州路以东)、香港路(站前大道至九赵路)、扬州路(海尔大道至亳州路)、北京路(亳州路以东)、海尔大道(胶州路至惜苑路)、淮河路(尚德大道至上合大道)、创新大道(长江路至辽河路)、汇英街、开放街、明德街、黄河支路、辽河路、黄河路、长江路、长江一路、长江二路。3、限时禁行道路:上合大道(G204-S102段,每日8时-17时)、站前大道(G204-S102段,每日17时-次日8时)。二、禁限行车辆中重型货车(中型箱式货车除外)、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货车、中重型专项作业车、危化品运输车。三、禁限行规定1、禁行道路,全天禁止通行。2、限行区域内除禁行道路以外的道路,禁行时间为每日7时至9时30分、16时30分至19时。3、禁限行车辆确因生产生活需要,需在限行区域道路通行的,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取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辆通行证(码),按指定路线、时间通行。4、车辆通行证(码)在“交管12123”APP或“爱山东”APP办理,对达不到国Ⅳ排放标准的中重型货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不予办理。5、遇有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红色预警时,中重型柴油货车在城市建成区内禁止通行。6、遇有重大活动、突发事件、道路施工等特殊情况限制通行的,另行向社会发布通告,所有车辆按通告要求执行。7、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辆不受禁限行限制。8、对违反货运车辆禁限行管理规定的行为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处罚。9、本通告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原发布的有关禁限行通告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广东惠州为缓解大亚湾开发区道路交通压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和我区交通实际情况,区管委会决定在大亚湾开发区部分道路对大型车辆实施限制通行的交通管理措施,具体通告如下:一、限行路段(一)西区片区:龙海一路全段、龙海二路全段、石化大道西(深圳交界处至龙山一路段)、龙盛五路(深圳交界处至龙山一路段)、龙海三路(聚龙中路至龙山一路段)、龙山二路全段。(二)澳头片区:中兴中路全段、中兴南路全段、中兴五路全段、疏港大道风田桥水库路段(风田桥河段至惠大高速惠州港收费站路段)、进港路全段、新澳大道全段、北澳大道全段、安惠大道全段、石化大道(澳头沿海高速至疏港大道段)。(三)霞涌片区:东兴路全段、霞光二路全段、霞景路全段。(四)跨区路段:中兴北路(龙山十路至中兴五路段)。二、限行车辆类型及时间(一)西区片区:1.龙海一路全段、龙海二路全段每日6:00—23:00时段限行核载及准牵挂30吨(不含)以上的大型车辆。2.石化大道西(深圳交界处至龙山一路段)、龙盛五路(深圳交界处至龙山一路段)、龙海三路(聚龙中路至龙山一路段)每日早晚高峰时段(早高峰7:00—9:00、晚高峰17: 00—19:00)限行重、中型货运机动车(含新能源重、中型货运机动车,其中,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中型厢式货车除外)。3.龙山二路全段每日6:00—23:00时段限行总质量8吨(不含)以上的大型车辆(含危化品运输车、重中型自卸货车)。(二)澳头片区:1.中兴中路全段、中兴南路全段、中兴五路全段、疏港大道风田桥水库路段(风田桥河段至惠大高速惠州港收费站路段)、进港路全段、新澳大道全段、北澳大道全段、安惠大道全段每日6:00—23:00时段限行总质量8吨(不含)以上的大型车辆(含危化品运输车、重中型自卸货车)。2.新澳大道全段每日23:00—次日6:00时段限行核载及准牵挂30吨(不含)以上的大型车辆。3.石化大道(中兴三路至疏港大道段)每日7:00—22:00时段限行总质量8吨(不含)以上的大型车辆(含危化品运输车、重中型自卸货车)。4.石化大道(澳头沿海高速至疏港大道段)每日22:00—次日7:00时段限行核载及准牵挂30吨(不含)以上的大型车辆。(三)霞涌片区:1.东兴路全段每日6:00—23:00时段限行危化品运输车辆;2.霞光二路全段、霞景路全段每日6:00—23:00时段限行总质量8吨(不含)以上的大型车辆(含危化品运输车、重中型自卸货车)。(四)跨区路段:1.中兴北路(龙山十路至中兴五路段)每日7:00—22:00时段限行核载及准牵挂30吨(不含)以上的大型车辆。2.中兴北路(科技路至中兴五路段)每日22:00—次日7:00时段限行总质量8吨(不含)以上的大型车辆(含危化品运输车、重中型自卸货车)。(五)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法律规定的其他不受限制的车辆不在限行范围。三、绕行路线(一)计划途径我区中兴北路、石化大道限行区域的核载及准牵挂30吨(不含)以上的大型车辆需绕行至惠深沿海高速(澳头收费站 ?大亚湾收费站)通行。(二)其余受限车辆需根据本通告内容选择合适时间及辖区内道路进行绕行。(三)咨询电话:0752-5385268。四、有关说明(一)限制通行的车辆确因生产、生活需要,且无法绕行,需进入限行区域道路行驶的,可登录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交管12123APP)或到惠州市大亚湾区龙海二路18号综合业务大厅交警大队车管窗口申领通行码,并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通行。咨询电话:0752-5385258。(二)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5年,原HWGGS-2025-004(惠湾管〔2025〕50号)文件同步废止。(三)本通告正式实施后,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河南邓州为加强南水北调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规范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管理,防范道路交通安全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与淅川县毗邻区域交通管理实际,现就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绕行及通行管控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时间自2026年1月24日起,全时段常态化管控。二、禁行路线经由邓州市 S244 省道自杏山办事处五岔路口至韩营路段。三、通行路线邓州市境内除上述禁行路段外所有路线均可通行。对违反以上通行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予以处罚。江西萍乡为进一步优化主城区道路交通环境,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决定从2026年2月1日开始,调整城区货车限行禁行区域和限行禁行时间,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一、禁行车辆类型:车辆总质量大于4.5吨(含)货车(重型货车、中型货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低速货车、专项作业车)。二、禁行路段滨江北路、滨江东路、滨江南路、河州大道、河州大桥、锦绣路、赣西大道、行政路、泉湖南路、云程路、新村路、建设路、湘泉东路、湘泉西路、和泉巷、峡山口东路、峡山口西路、四通路、砚田路、博升北路、钢城路(博升北路至桥南路)、桥南路(大江边桥至湘东大桥)。三、限行禁行时段每日7:00至22:00。四、注意事项1.货车因生产生活及民生需要在禁行时段、禁行区域临时通行的车辆,可以向萍乡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湘东大队提供相关申请资料(申请书,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单复印件,车辆照片),咨询电话(0799-3445122)办理通行证,并按指定线路、时间通行。2.军队、公安、消防、医疗急救、工程救险车辆在执行任务期间不受限行禁行规定限制;城市公共管理部门的养护车、洒水车、清扫车等专项作业车辆正常作业时,不受限行禁行规定限制。3.本通告自2026年2月1日零时起施行,交管部门将对违反禁行规定的货运车辆进行抓拍,并依法予以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