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后台左侧-物流-服务商管理-常用服务-商
2.在这里添加您常用的快递(最多20个),已经所选快递将出现「已经选择了服务提供商」处
进入订单-待发订单-点击-「发货」
4.在「物流选择」选择已添加的常用快递。未添加常用快递的,按按照1和2的提示,在「服务商管理」中进行添加
注:无需选择手动输入单号发货地址
二、电子面单
※使用此功能需要您快速跟踪相应的功能使用电子产品的递送企业达成合作免费功能的权限
1.配送管理模块
注:商家需要先设立普通服务提供商,以便后续操作。
找【物流】,包括发货地址管理、服务提供商管理等下图:
1.1.设置发货地址
1.1.1.新建发货
点击“新建发货”弹出新框,录制省、市、区为下拉框,详细地址手动填写。“确认”后输入信息;“取消”不保留记录。
注:1、最多增加100个发货地址;
2、不允许重复输入相同的地址;
3、必须填写省、市、区、详细地址,未填写错误“请填写完整地址信息”
1.1.2.修改发货地址的操作
点击现有的发货地址修改后弹出修改框。必须填写没有填写的选项会报错。
注意:在修改发货地址时,系统会检查发货地址是否被电子表面单调用,如果是这样,则提示下面的信息,无法修改。
1.1.3.删除发货地址的操作
删除现有发货地址的操作,点击删除跳出确认框,确认后删除此记录,取消,无操作记录。
1.2.服务商管理设置
1.2.1 查看服务商
点击“服务提供商管理”-“新建服务提供商”进入服务提供商列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