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海事局采用高科技手段连续侦破两起非法排污案件

   2026-02-07 10
核心提示:今年以来,天津新港水域发生两起排污案件,在船方拒绝承认违法事实、不配合调查的情况下,天津海事局采取高科技手段侦破了这两起案件,并依据科学结论给予肇事船
今年以来,天津新港水域发生两起排污案件,在船方拒绝承认违法事实、不配合调查的情况下,天津海事局采取高科技手段侦破了这两起案件,并依据科学结论给予肇事船舶罚款人民币共计41万元的行政处罚。

  3月9日和5月14日,停泊于新港12号泊位和1号泊位的“海一旺”轮和“兴乐”轮先后违反规定排放机舱舱底污油水,造成海域污染。在调查过程中,两轮均拒不承认违法事实,后经烟台海事局水域环境监测站对采自船舶和海面的油样进行检测,证明两轮为肇事船舶。天津海事局依照《海洋环境保护法》对两轮分别处以190,000元人民币和220,000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两起案件的成功侦破,打击了船舶的违法排污行为,对存在侥幸心理的船东起到了震慑作用,树立了海事执法的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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