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英国运输部长StephenLadyman宣布了该变更,将其作为09年4月将引入的新的劳工证制度的一部分。
新法规明确包括了那些经营“一港式”航线的公司,譬如在北海经营支援船的公司。
Ladyman在NautilusUK的会议上称所有按规定需持有劳工证的海员归属于劳工证制度中5种级别中第2级别。此级别包括了为弥补英国劳动力不足而接到工作邀请的技术工人。该会议两年举办一次,今年在利物浦举行。
从欧洲经济体外雇佣海员的公司不仅需证明他们在欧洲经济体内找不到的适合员工,还需向外来雇员提供与欧洲经济体内雇员相同的待遇。
(编译:刘圣琦)
来源:上海航运交易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