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两年难就业 乙肝病毒携带者状告母校

   2026-02-06 00
核心提示:身为乙肝病毒携带者,却被录取到大学的食品专业,毕业两年找工作频频遭拒。昨日,该大学毕业生将母校告上法庭,并索赔12万元。   张贺(化名)原系荆门市沙洋

身为乙肝病毒携带者,却被录取到大学的食品专业,毕业两年找工作频频遭拒。昨日,该大学毕业生将母校告上法庭,并索赔12万元。

  张贺(化名)原系荆门市沙洋县人。2000年7月,从沙市高中毕业并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在未填报长江大学(原湖北农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的情况下被调剂到该专业。

  2004年8月,张贺在招聘会上,通过了海南椰风集团的面试,对方让他到原籍办理健康证。后经荆州市第五医院检查,张贺为乙肝病毒携带者,并且今后不能从事食品专业的工作。

  张贺在诉状中称,录取单位将档案退还后,他随即发现《2000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注:荆门市沙洋人民医院2000年5月17日检验报告)中,肝功能一栏“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呈阳性”,但他表示当时对此结果并不知情。

  令张贺感到诧异的是,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第19条的规定,肝炎病原携带者或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验阳性者不能报考的专业有:面点工艺、西餐工艺、烹饪与营养、烹饪工艺、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等。

  张贺认为,长江大学明知自己是乙肝病毒携带者,仍违规录取。被录取后,2000年9月学校也进行过一次体检,但校方也未告知他检验结果。

  张贺认为,自己毕业两年,其间找过许多食品类的工作但都遭拒。遂将母校长江大学告上法庭,张贺在诉状中称,母校把关不严,造成自己所学专业浪费,无法就业。并要求对方赔偿大学四年的学费和生活费,以及毕业后未找到工作的损失及精神损失等合计12万元。

  诉状中,张贺认为湖北省教育厅明知自己是“专业受限生”,未经认真审核,仍与长江大学一同签发《录取通知书》。要求其对此案承担连带责任。

  昨日,武昌区人民法院已正式立案,并将择日开庭审理。

来源:楚天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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