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部分劳动者素质不适应劳动力市场需要的问题,国务院《通知》要求,要不断强化职业培训。
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快人力资源开发,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是促进就业再就业的重大举措。“十一五”期间,要推动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进一步发展,每年培训城乡劳动者上亿人次,使我国劳动者的素质得到明显提高。要广泛发动全社会教育培训资源,继续完善“政府主导、依靠企业、充分发挥行业作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办和民办共同发展”的多元办学格局,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办学方针,提高城乡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工作能力、职业转换能力以及创业能力,促进学习型社会建立。要实施国家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工程,加快生产、服务一线急需的技能人才的培养,特别是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紧缺的高素质高技能专门人才的培养。要根据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的特点和就业需求,开展有较强针对性、实用性的培训并提供职业技能鉴定服务,实施国家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促进农村劳动力合理有序转移和农民脱贫致富,提高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帮助他们在城镇稳定就业。要充分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对有创业愿望和具备创业条件的城乡劳动者开展创业培训,并提供开业指导、项目开发、小额担保贷款、跟踪服务等“一条龙”服务,为创业培训结业者提供小额担保贷款资金扶持,努力做好后续服务,提高创业的成功率。要加强职业技能实训和技能鉴定服务工作,在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公共实训基地。要为参加职业培训的下岗失业人员提供职业技能鉴定服务,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通过初次技能鉴定、生活确有困难的,可申领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