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小型海船船员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保障海上人命和财产安全,保护海洋环境,山东海事局于2009年4月颁布实施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海事局小型海船船员适任培训、考试、评估和发证办法》,要求山东地区内所有小型海船船员必须完成“海船船员熟悉和基本安全培训”,换发新版小型海船船员适任证书,过渡期至2010年12月31日。自2011年起旧版小型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停止使用。
《办法》颁布实施后,烟台海事局采取种种措施广泛通知,大力宣传,但由于烟台地区的小型海船船员主要在海滨从事小型旅游艇观光业务,个体经营居多,地点多、分布广,目前仍有相当一部分小型海船船员没有换发证书。一旦过渡期满没有换证,众多小型海船船员的适任证书将过期失效,失去驾驶资格,必须重新参加适任考试和评估。
烟台海事局在此提醒辖区内的小型海船船员,利用冬季停航期间在年底前完成“海船船员熟悉和基本安全培训”,尽早到烟台海事局政务中心申请换证。有关培训和换证的要求,可到当地海事处咨询,或电话咨询烟台海事局政务中心66836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