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毕同学提出的问题,我们电话采访了有关部门。据交通部最近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引航员注册和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中的一项新规定,从今年5月1日起,引航机构招收的船舶驾驶专业大专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应取得相关吨位船舶二副适任证书,并具有一定引航资历。根据该《办法》,今后招聘引航员要把现职船员特别是船长、大副放在首位,引航机构直接招收的船舶驾驶专业大专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应取得3000总吨及以上海船或者1600总吨及以上内河船舶二副适任证书,并具有不少于36个月的助理引航资历,可以参加相应类别的三级引航员适任考试和评估。这一新规定要求引航员入行前经过一定的航海实践,为今后的引航工作奠定基础,有利于引航队伍素质的提高。
若讷中国水运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