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理解不错的话,“禁止离港项目”应该指那些没有消除隐患就不准航行的缺陷,否则,将很可能发生重大事故。譬如,该船从去年9月起就没有按时完成设备维修保养和填写月度计划,船上AIS自动识别系统和航行记录仪不能使用,发生搁浅后没有及时向就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等等。对于这些严重问题,不必具备多么专业的知识,凭常识就能做出判断:这样的船舶出海航行,简直是拿人的生命当儿戏了!
接下来的问题一串:有如此多严重缺陷的船舶怎么就能启航了呢?那里的管理该何等混乱?如果没有发生搁浅,这些缺陷是不是就不会发现?假如是在海上发生事故,陷200多生命于绝境,问题还能查清么?谁又来承担责任呢?最重要的是,假如真的因事故而发生海难,付出数百条生命的代价,追究、处置几个人又何能弥补于万一?想想真是后怕,也为那200多名乘客庆幸。
陆上矿难频仍令人忧心忡忡,海上又险些酿成惨剧。安全生产是个沉重的课题,哪行哪业都不能掉以轻心,稍有疏忽就可能付出鲜血乃至生命的代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