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去年11月23日以《招聘船员?当心骗局!》为题,报道了本报记者的专项调查。判决当日,记者旁听了庭审。
经南京市下关公安分局立案侦查、下关区检察院审查,查明:赵业树,27岁,南京市浦口区桥林镇人,于2005年10月在南京建宁路249号102室,开办“南京海邦船务有限公司”并自任总经理,他以高薪招聘海员为诱饵,在报纸和互联网上刊登广告,与求职者签订《委托合同》时,以办理《海员证》、《船员服务簿》、《海船船员专业培训合格证》、《海船船员适任证书》等4个证件需6800元办证费用为幌子,先后骗取求职者何承福等31人88900元。
让很多人受骗的这个“赵总”终于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有些现象仍令人忧虑:记者去年8月在南京摸底,有11家船务公司在搞船员、海员“招聘”,其中设在中山东路的南京长锐船务公司、设在建宁路的南京船盛公司人员在分别骗取应聘者大量钱财后逃跑,至今未破案。记者本月再次摸底,南京仍有至少4家公司在搞“招聘”船员、海员的骗人把戏,开出年薪6—10万元。
记者采访江苏海事局得知,要成为海轮船员,先要经过海运院校等专门机构培训合格,取得船员实习簿后,再到海轮上实习;领取海员证必须先与远洋运输类业务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海员证等证书的机构须经海事局认可并取得编码。凡与上述相违的,“招聘海员”有诈骗可能。(陈道龙)
来源:新华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