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事部门统计,2002年至2005年历次台风侵袭期间,全舟山市船舶共发生事故、险情37起,沉没4艘,其中由无动力船舶引起的事故、险情有11起,占总数的29.7%。
《意见》指出,在台风来临前,船舶修造企业要及时汇总、统计本船厂在修、在造船舶的情况。对于正靠泊修理的无动力船舶,应尽快落实工作人员,在受台风影响前恢复船舶的主动力;对于在船坞、船排修理的无动力船舶,应实施加固等防范措施,尽量避免台风期间下水。每年台风来临前,船舶修造企业必须根据预案举行一次防台应急演习,以便对预案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修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