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完成国际航行为期5个月的船舶安保检查

   2026-02-07 00
核心提示:中新浙江网10月21电(何蒋勇成瑛)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全国海事系统防恐和安保工作的通知》精神,宁波海事局自2008年5月15日起至10月15日针对国际航行
中新浙江网10月21电(何蒋勇成瑛)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全国海事系统防恐和安保工作的通知》精神,宁波海事局自2008年5月15日起至10月15日针对国际航行船舶开展了为期5个月的船舶保安集中检查活动圆满完成。

  据统计,在本次大检查期间,该局共计对135艘抵港国际航行船舶实施了以安保项目为重点的港口国监督检查,共计发现安保相关缺陷21项,对所有涉及安保的缺陷项目均严格按照SOLAS公约(《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以及ISPS规则(《国际船舶和港口设施保安规则》)要求进行处理。

  为进一步提高安保检查的针对性和质量,宁波海事局安检站在集中检查之前便专门制作了《船舶保安集中检查活动检查表》,汇总相关的检查指南,并对各海事处安检人员开展ISPS规则及船舶安保检查实务方面的专题培训。

  在检查过程中,安检人员主要从保安文书有效性、船舶保安区域控制程度、保安等级符合性、保安记录完整性等方面对国际航行船舶开展检查。船舶梯口值班人员职责松懈、安保限制区域未有效进行控制和保护、船上没有及时获得港口设施保安员的联系方式、船舶未按要求记录保安演习记录等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较为普遍的缺陷项目。

  目前,对于以上缺陷,安检人员一方面悉心与船舶保安员沟通、解释,要求船方及时将缺陷纠正;一方面又通过船舶代理加大对宁波海事局在船舶安保监控方面的宣传力度,防患于未然。



来源:浙江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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