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船订单持续萎缩造船业还在“寻底”
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近日发布的2009年1至2月份全国船舶工业经济运行情况显示,2009年1至2月份,我国造船市场延续2008年底的“颓势”依旧低迷,新船订单寥寥无几。
权威研究机构克拉克松(Clarkson)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2009年3月份全球新船成交量仅69.37万载重吨,同比下降95.16%,连续5个月未能突破100万吨。
记者从上海外高桥造船厂和沪东中华造船厂了解到,虽然手持订单相对“充裕”,排到2011年至2012年,但“接单难”的现象已经出现。2008年底至今,新船订单寥寥,预计2009年上半年接到新订单的数量将十分有限,2009年下半年才陆续会有成交出现。
同时,撤单现象继续出现。2009年1至2月份,全国累计取消船舶订单13艘、66.4万载重吨。这些被取消的订单,大多为远期交付的订单。随着部分新船订单被取消,船舶配套企业也面临越来越大的冲击,撤单和延期付款的现象时有发生。
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信息部副主任谭乃芬介绍,按已签合同推算,2009年国内造船业应交船5658万载重吨,但受金融危机影响,保守估计今年国内船厂的完工量在4000万吨左右,这就意味着造船业手持订单的实际交付率在70%左右。
据船厂反映,除了撤单之外,已有许多船东要求延期交船,特别是一些世界级大船东,首先选择的是推迟订单的交付日期。有的船东对尚未建造的船舶提出了改型要求(如散货船改为油船)。由于钢材等原材料价格大幅下降,也有些船东要求下调合同价格。船东普遍对船舶建造质量要求明显提高,甚至提出一些苛刻要求。如果国际航运市场持续低迷,这些现象将会普遍出现,船厂与船东间的法律纠纷也将进一步增加。
多重不利因素导致船企的利润下滑。近日,广船国际发布公告称,公司一季度净利润较去年同期下降约50%,原因在于公司承接新造船订单数量减少,令财务费用增加,同时,造船在建产品的原材料及人工成本上升。
“保交船”是第一要务
从2009年1至2月份被取消订单的原造船合同交付期看,2009年交付的2艘,2010年6艘,2011年5艘。从订单的类型看,主要为散货船,也有部分集装箱船。也就是说,这些被取消的订单,大多为远期交付的订单。
谭乃芬说,虽然2009年造船业的订单履约情况并没有此前想像的那么糟糕,但真正的威胁还在2009年以后。在目前我国造船业的全部手持订单中,2010年及以后的远期订单占72%左右,散货船比重高达65%,这些订单在当初签订时船价还处于高位,在当前航运市场萎缩、运力严重过剩的背景下,如果到2010年情况还不能好转,那么船东撤单的风险将进一步增加。
新船订单的减少必然影响国内船厂的现金周转,并进一步影响到行业未来的可持续发展。但业内人士认为,对于国内船厂而言,当前最要紧的还是如何保证顺利交船的问题。
《中国远洋航务》上海分部主任吴明华说,新船交付和订单取消、延迟交付以及旧船拆解一定程度上相互抵消,但全球运力增长率仍保持在6.6%左右,运力过剩仍在继续。因此,对需求的增加不能寄予太大希望,保证顺利交船是“第一要务”。
行业龙头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船舶”)在3月底公布的2008年报中坦陈,当前航运业受到世界金融危机冲击,船东经营压力明显加大,船东违约的风险逐步显现,因此2009年整个造船业的关注焦点将从接新单转向力保手持订单的顺利履约。
业内人士指出,当前,全球造船业产能过剩,如果船东客户基础薄弱,会给交船造成更大的困难。因此,造船企业的经营理念也应当转变,应追求与船东共度危机,不应片面地追求自己赚钱,共同携手度过难关。毕竟,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上下游行业要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振兴细则或将帮助船企实现“剩者为王”
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秘书长王锦连介绍,造船行业仍处于“寒冬”,接单量和交船情况未出现好转,预计这种现象将持续到今年第三季度,现在业内寄希望于第四季度能够出现“回暖”。
新船订单大幅萎缩,手持订单的安全性又存在变数,因此,国内造船业对于即将出台的《船舶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细则抱有极高的期待。
此前,国务院原则通过的《船舶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中,明确将通过金融支持的方式,帮助国内船厂完成“保交船、保订单和实现产业升级”的任务。中国进出口银行在4月初的“船舶工业应对金融危机高峰论坛”上表示愿意授信1600亿元给我国最大的两家造船企业——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和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让造船业初尝金融扶持的“暖意”。金融机构的支持有利于缓解造船企业“融资难”的困境。
针对接单难和交船难的问题,多位船厂人士向记者表示,非常期待国家能够在信贷、税收方面出台鼓励措施,支持中远、中海等国内航运巨头购买外资船东的弃船,如此一来国内船厂面临的撤单风险有望得到缓解。
吴明华认为,接单难主要是受外部需求的制约,短期内很难改变,而交船难给船企带来很大的资金压力,因此,船企可以尝试与船东共同寻找第三方解决融资问题,缓解暂时的资金困难。对于船企的长远发展,关键还是走上高附加值的道路,发展海洋工程、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等。而《细则》如果能够在设备进口环节税减免、研发投入等方面给予支持,将有利于船企走出困境。
长江证券造船行业研究员黄振认为,在整个造船业的非常时刻,振兴细则将给行业带来提振作用。目前,全球范围内造船企业均面临着现金流紧张以及弃船的风险,行业整合和洗牌在所难免,“剩者为王”的故事有再一次上演的可能。如果国内大型船厂能够借助即将出台的《细则》安然度过此次危机,在下一轮造船业景气周期来临之际,中国必然将产生具备全球竞争力的造船企业。(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