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三四千万元用于信用担保
“这对航运企业来说是一件很好的事情!”重庆轮船(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陈汉光非常高兴地说,“政府部门采用这种方式,拓宽企业的融资渠道,对企业进行结构调整推动很大,因为光靠企业自身来发展,速度实在不够快。”
为尽快将重庆建成长江上游交通枢纽,增强交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重庆市政府于2007年4月底出台《关于充分发挥长江黄金水道作用,进一步加快建设长江上游航运中心的决定》,推出了包括拓宽融资渠道,强化政府投融资平台作用,全方位推动船舶结构升级和标准化进程,鼓励发展优质运力,对新增的标准化、系列化、大型化优质运力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引导银行对船舶标准化给予信贷倾斜等一系列加快水运发展的政策措施。
根据《协议》,重庆市交通委将船舶标准化及防污染专项资金以经济合同的方式,按担保贷款总额的一定比例,留置存放于担保单位三峡库区产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专门账户,保证公司的部分风险补偿,在连带责任解除后回收该资金并继续依照《重庆市水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使用。重庆市交通委每年将安排3000万至4000万元资金用于信用担保,按照15%∶85%的担保原则,每年可提供约两三亿元的贷款资金,推动该市水运企业新增运力或进行运力改造。
《重庆市水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由重庆市交通委联合市财政局共同出台,旨在推动全市船舶标准化进程,其中明确了全市水运发展专项资金中的20%用于重庆船舶标准化改造贷款的贴息、担保及连带偿债风险补偿。
力争5年内完成船舶标准化目标
“不是所有航运企业都可以享受担保贷款。”重庆市交通委副主任何升平表示,申请贷款担保的企业必须符合水运运力发展方向,政府还要根据该企业的注册资金、信誉度等具体标准进行选择性发放贷款。
据何升平介绍,这种由政府、担保公司、银行和企业共同参与的“四位一体”的合作模式,将最大程度地推动重庆船舶标准化制造和改造工作,改变现有运输船舶标准化率低、船型杂、异型率高、能耗高而载量少的船舶占多数及跨省客船舒适性差的局面,同时规范水运发展专项资金投资补助长江上游航运中心建设的资金管理,确保国家财政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重庆市港航管理局局长梁雄耀表示,如果仅把这三四千万元资金零散地补贴给企业,对于企业建造一艘大型船舶来说是杯水车薪。现在把这笔钱作为给企业提供的担保金,鼓励他们做大做强,向大型化、标准化、集约化发展,的确是雪中送炭。梁雄耀透露,重庆在未来的几年里,将重点发展集装箱、化学危险品、滚装、豪华游轮等船舶,通过结构调整提高三峡船闸过闸能力和水路运输效率,力争在今后5年内完成船舶标准化目标。(朝霞)
来源:《中国交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