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锦宇自演“农夫和蛇”闹剧终结“辉煌人生”

   2026-02-07 00
核心提示:周家华中国水运网作者的话15年前,即1991年,在国内多家主流媒体人云亦云,为所谓“世界发明之最——周氏W型超浅水船”的“发明者”周锦宇大唱赞歌时,作为行业
周家华中国水运网

作者的话

15年前,即1991年,在国内多家主流媒体人云亦云,为所谓“世界发明之最——周氏W型超浅水船”的“发明者”周锦宇大唱赞歌时,作为行业主流媒体的本报,在深入跟踪调查,充分掌握第一手材料的前提下,在新闻界首次对“周氏W型超浅水船”说不,彻底否定了并不存在的“周氏理论”和低劣的“周氏发明”,从而一石激起千层浪,在全国航运界和造船学术界引发了一场揭伪打假的高潮。

国防科工委水动力学专业组成员,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工程学院教授董祖舜,当时在给本报的信中写道:“这样一个伪科学事件,如此一个科技骗子,能够在如此大的范围和如此长的时间中多次行骗,而且还得到了如此级别报刊的一而再,再而三的吹捧,这是我国造船科技界的耻辱”,“也是新闻界的耻辱”,“所幸还有贵报这样坚持科学,批判谬误的认真作风,谢谢你们做了一件大好事”。

15年后的2006年7月,周锦宇的上级主管部门福建省科技厅终于发布通报,明确表示:“市场已经检验和证明,周锦宇的‘超浅水船’技术是行不通的,不宜再对此项被有关专家一再否定,又在实践中被证明行不通的技术给予支持和宣传。”

不久前,“发明家”周锦宇最终因为铤而走险,犯诈骗罪被福建省高院终审判处10年有期徒刑。



中国造船史上的奇闻
周锦宇自演“农夫和蛇”闹剧终结“辉煌人生”
周家华



为诈骗300多万元国家财产,原福建省船舶科研设计院院长、所谓“世界发明之最——周氏W型超浅水船”的始作俑者——周锦宇串通他人,伪造借款合同,将自己和自己的上级主管机关福建省科技厅告上法庭,自编自导自演了一场现代版“农夫和蛇”的闹剧。不过,机关算尽太聪明,反算了卿卿性命。这位靠伪科学发迹发家、曾经多次被全国造船专家联名揭伪打假,但是20多年打而不倒的“发明家”,自己把自己送进了监狱。去年12月17日,福建省高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周锦宇和鄢邦凯犯诈骗罪,分别判处其10年和3年的有期徒刑。今年4月,福建省高院对此案重新启动审判程序。6月19日,法院依法裁定驳回了鄢邦凯的起诉。随着一场伪造合同,想通过诉讼达到诈骗目的闹剧的落幕,头照多重光环的周锦宇的“辉煌人生”也宣告终结。

一、靠一句话“理论”发迹

1979年,24岁的福建省林业厅钢筋工人周锦宇自称创立了一种叫“流体分子量质与物体运动相对瞬变”的船舶推进“新理论”,他称之为“周氏理论”。又称据此发明了一种“新船型”,即把通常设置在船尾的螺旋桨挪至船舶腹部,封闭在船底的隧洞里,他称为“周氏W超浅水船型”。

在大量的、多次提供给船东和新闻单位的、印刷得十分精美的中英文对照的宣传材料中,他声称其“理论”,“是对经典流体力学理论的突破”、“是船舶科学史上的首创”、“新的里程碑”,“宣告了100多年来船舶尾推进方式的结束”。声称采用“周氏W超浅水船型”,“航速可提高二至三倍,节能40%”;“从上海到福州的客轮,航行时间可从28小时缩短为10小时,比火车还少14小时”;“设计的快艇,将比海湾战争中法国的反潜驱逐舰装备的鱼雷每小时还快16公里”;是“中国的世界发明之最”,“将给中国的运输业带来第三次大革命,将给中国经济的繁荣带来第三次奇迹”。

经过近5年的自我宣传和自我推荐,他得到了几位领导的关心和支持,找到了一位对他的“理论”和“发明”感兴趣的记者。1984年,新华社驻福建分社的一位青年记者写了一篇内参,报道这个青年工人创立了重大理论,却因没有文凭得不到社会的承认和重视。在当时批评“文凭风”的社会背景下,这篇内参引起了中央一位同志的重视并作了批示。于是,1985年1月29日,《中国青年报》在一版第一次向社会发表了该报驻福建记者的报道:《船舶航速可大大提高,重大理论的创立者是青工周锦宇》,并同时配发了《讲文凭,不唯文凭,重在真才实学》评论员文章。实际上,直到20年后的今天,这两位记者也没看到周锦宇一个字的“理论”。等他们发现自己被蒙哄而觉悟时,受周锦宇所蒙,步他后尘的记者越来越多,宣传越来越玄,影响越来越大。从1985年1月29日《中国青年报》的第一篇公开报道一直到2006年,全国的30多家传媒在长达21年时间里,近百次宣传、赞颂了根本不存在的“周氏理论”和低劣的“周氏发明”,在中国新闻史上留下了令人深思的一页。

新闻舆论对周锦宇的赞誉和提携,一些善良的领导对周锦宇的关心、支持,彻底改变了他的社会地位和人生道路。1985年和1986年,他被评为福州市“劳动模范”,福建省“新长征突击手”、“全国自学成才积极分子”,获“五一劳动奖章”。1985年底,他从工人转为干部,被厦门大学破格录用。厦大专门成立了一个船舶力学研究室,创造条件让他从事船舶研究。但在厦大一年,他一事无成。

1986年10月,对“周氏理论”、“发明”经过一番认真调查后的厦大,辞退了周锦宇。就在无路可走时,他于11月18日给当时的福建省领导写了一封信。信中诉说自己怀才不遇,要求调福建省科委,并办一个“自负盈亏”的船舶技术研究所。11月18日,省领导在这封信上作了批示。1987年2月,他从厦大调到了福建省科委。

1987年初,福建省科委拨专款,下达了以“周氏理论“为依据,进行“30吨新型货抡华新轮研制”。1987年底,华新轮下水试航。这艘设计满载30吨,时速18公里的小机驳船,试航时只载货5吨,最大时速仅12公里。该轮由于航速太慢,操纵性能不好,船东根本无法投入营运。下水后一直停在码头晒太阳。而周锦宇却炮制了一份“成果研讨会纪要”。1987年,福建省科委第21期《呈阅件》全文转发这份纪要。30天后,以《科技日报》、《中国青年报》为首的数家大报,以《纪要》内容为主,报道了华新轮试航成功的消息。报道说:“一条30吨小机驳船的试航成功,验证了32岁的周锦宇提出的流体力学新理论的可行性”,“不仅在船舶推进方式上是一次空前的变革,而且会在航空、军事、科研、桥梁建造、城市建设等方面产生深远的影响”,“它的问世,意味着我国许多水系将结束不能通航的历史”。

1988年初,福建省科委同意周锦宇的报告,并给开办费5万元。5月2日,福建省船舶技术研究所成立,周锦宇出任所长兼总工程师。

福建省船舶技术研究所成立之后,先后有福建上杭、四川长宁、贵州赤水、江苏南京、陕西西安、江西赣州、山西乡宁、河北雄县白洋淀、云南思茅等地的一些航运企事业单位引进“周氏发明”,建造“周氏W型超浅水船”。周锦宇收取上述船东近百万设计费和专利费,却没有设计出一张经过船检部门审查的图纸。上述船东单位,耗资近千万,可他们渴望的“超栈水船”,不是在问题成堆的图纸上,(如贵州赤水船、四川长宁船、江西波阳船、江苏南京船、陕西黄河船),就是造出的船试航失败,有的被船员称为“活棺材”(如1987年下水的华新轮,在码头上风吹浪打整7年。1993年10月9日,周锦宇又将该船切割成数块,改装成了“富屯溪号”);有的辟为“水上酒巴”(如上杭县60客位小木船);有的成为“一堆高级废铁”(如赣江300吨级船组);有的建造多年下不了水(如山西乡宁船);有的下水不能营运(如厦门游艇,白洋淀客船)。上述船舶造船前图纸末经船检部门审查,船造好后未通过检验,全属违法建造,受到各地船检部门通报。周锦宇在白洋淀违法建造的客船受到了河北省委、省政府,保定行署和河北省交通厅、船检处的紧急通报。20年来,各地建造的“周氏W型超浅水船”,没有一艘成功,全部失败,使国家和企业蒙受了数千万的经济损失。

根据读者和船东的强烈反映,本报派记者对此进行了专题调查。1991年7、8月间,本报记者深入到川南、贵北、闽西、赣南4省14个市县,行程万里,历时40余天,对“周氏理论”及其实船作了现场跟踪调查。调查结果表明:“周氏理论”是根本不存在的、只有一个标题的理论,“周氏实船”没有一艘成功的。

二、伪科学21年打而不倒

1989年5月,出于知识分子的良知和社会责任感,曾在1985初当面考察过周锦宇的原武汉水运工程学院船舶系副教授周俊麟,为避免其他航运企业再蒙受损失,在众多报刊正面宣传的情况下,他以内部材料的形式,写了题为《中国科技界行骗术的“新突破”——评周锦宇的“船舶推进新理论”》的文章。文章剖析了周氏“新理论”的内容,列举事实并用科学论证,指出周锦宇是一个在船舶理论与工程设计方面不学无术的人,根本没有创立什么“新理论”,所谓的“新理论”实际上违背了基本常识和基本概念。文章全盘否定了“周氏理论”和“周氏发明”,并指出这是“一场骗局”。

1989年5月12日,上海交大副校长、造船专家盛振邦严肃指出这是一件“荒唐事”,表示要“揭露这种无耻的欺骗”,把“事实真相弄个水落石出”。

1989年5月24日,中国造船工程学会船舶力学学术委员会就此致函武汉水运工程学院。函件指出:“对学术骗子,科研道德败坏的行为必须彻底揭露”。

1991年12月3日,武汉地区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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