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锡兰出售二手翻新主机成被告
航运在线12月2日讯近日,海事业界风波不断。堪称全球领先的船舶配件供应商芬兰瓦锡兰集团以及荷兰西特福船运公司(Spliethoff’sBevrachtingskantoorB.V.,以下简称荷兰西特福)涉嫌商业欺诈,其已被山东荣成市西霞口船业有限公司起诉。原告认为,上述前两家公司在交易过程中相互勾结,故意隐瞒事实,以旧机器冒充新机器搞阴谋欺诈;起诉瓦锡兰(上海)发动机有限公司无理停止售后服务。
事件回顾
荣成市西霞口船业有限公司近日在给记者的邮件中称,2006年6月3日,荷兰西特福与其签订了12500DWT多用途船的买卖建造合同。在双方同时签署的《12500DWT技术规格书》中,荷兰船东指定要求购买由芬兰瓦锡兰集团(以下简称瓦锡兰)生产的型号为W6L46的主发动机、推进系统及相关设备。
2007年1月22日,按照荷兰西特福船运公司在《12500DWT技术规格书》中的要求,荣成市西霞口船业有限公司委托中国电子进出口山东公司与瓦锡兰订立了两份12500DWT多用途船主机买卖合同。包括:主发动机、推进系统及相关设备。该主发动机及相关设备用于安装在12500DWT系列多用途船上。合同约定适用于主发动机的技术规格编号为01194823-MEH版和适用于推进系统的技术规格编号01194816-CPPH版,单台主机合同的总价款为三百零一万九千三百欧元整(3,019,300欧元)。
2008年8月底,购买自瓦锡兰主发动机及相关备件陆续抵达西霞口船业有限公司(2008年8月27、28、30日到达),其铭牌显示生产日期为2008年。
2010年6月11日,12500DWT系列的第一条船的主发动机进舱。随后,主机的相关工作有序进行。
2011年3月16日至3月17日,在12500DWT系列的第一条船首次试航期间,发现主发动机油压为0.39-0.42MPA之间,低于正常操作压力(0.48-0.58MPA),当时负责主发动机现场调试的瓦锡兰(上海)的工程师表示压力无法再提高,还需要回去继续查找原因后再试。
2011年4月8日,经过瓦锡兰售后服务调试后,主要针对主机问题,西霞口船业有限公司再次进行了试航,当时主机的滑油压力为0.36MPA-0.37MPA,仍然低于正常的操作压力。西霞口船业公司对此产生质疑。
2011年4月28日,西霞口船业公司收到一封由瓦锡兰售后服务技术人员发来的邮件称,经调查发动机的历史发现,该发动机系荷兰船东在别处购买的旧机器,经由瓦锡兰翻新后出售。
此时西霞口船业公司恍然大悟,坚称“上当受骗”。西霞口船业公司在邮件中回忆,荷兰西特福自到船厂造船之日起,图纸的审查确认、破舱稳性的认可到各个环节的报检、更改机舱图纸,每个需要船东配合的环节,都设置重重障碍,百般刁难,先后额外用时共计长达19个多月。
2009年7月13日,船东荷兰西特福以生产拖期严重为由,弃船解约。
2011年9月28日,西霞口船业公司对瓦锡兰发动机(上海)有限公司提起违约之诉。西霞口船业公司称,瓦锡兰在收到法院立案通知后,竟然以此拒绝为另一艘在建船舶提供主机调试服务相要挟,逼迫其撤回诉讼。
西霞口船业公司表示,芬兰瓦锡兰集团作为专注于船舶动力和能源市场提供全球领先的产品、终身服务和设计方案,是船东、船运企业和近海海洋工程项目值得信赖的动力供应商,这种“挂羊头卖狗肉”的伎俩天理难容,希望能透过法律手段解决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