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简述:
11月13日,工信部发布《船舶行业规范条件》(以下简称“《条件》”)。《条件》的制定,旨在进一步加强船舶行业管理,化解产能过剩矛盾,加快结构调整,提升技术水平,促进转型升级,引导船舶工业持续健康发展。
《条件》从基本要求、生产设施、建造技术、创新能力、人员要求、质量保证、安全节能等主要角度对各造船企业进行了资质申报的限制。申报成功的企业将进入公告企业名单(即所谓的“白名单”),并作为享受相关政策支持的基础性证据,对未列入公告名单的企业,相关政策将不予支持。
中债资信认为,工信部此次出台该条件,指向十分明确,即淘汰落后产能。与以往政策偏重指导性稍显不同,本次条件对待淘汰产能实际上进行了部分指标量化,使得淘汰产能除了依靠市场本身外,从政策层面推动去产能的可操作性有所加强。
未来一段时期,船舶制造行业仍将处于周期性底部,去产能仍将是行业的主题之一,随着“白名单”的建立以及后续支持政策的出台、执行,中国造船行业有望迎来实质性的产能调整、产业升级。
工信部发布《船舶行业规范条件》,较以往政策更加具体,提出量化指标
11月13日,工信部发布《船舶行业规范条件》(以下简称“《条件》”)。《条件》的制定,旨在进一步加强船舶行业管理,化解产能过剩矛盾,加快结构调整,提升技术水平,促进转型升级,引导船舶工业持续健康发展。
《条件》从基本要求、生产设施、建造技术、创新能力、人员要求、质量保证、安全节能等主要角度对各造船企业进行了资质申报的限制。申报成功的企业将进入公告企业名单(即所谓的“白名单”),并作为享受相关政策支持的基础性证据,对未列入公告名单的企业,相关政策将不予支持。
这是下半年以来,政府层面连续下发的第三个针对船舶行业政策。此前,在7月31日国务院印发《船舶工业加快结构调整促进转型升级实施方案(2013-2015年)》,在10月15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
与上述政策不同的是,本次《条件》提出了相当部分的量化指标,使得淘汰产能除了依靠市场本身外,从相关政策上推动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的可操作性有所加强。该指标的提出,实质上是对行业内真正长期从事造船的企业指明了现代造船模式的进一步提升方向。而由于部分工艺指标要求较高,如要求企业造船综合能耗每万元增加值不高于0.20吨标准煤,下水(出坞)前舾装工程完整率不低于80%。等,满足该指标均需要较长时间的工艺积累和技术进步,对于前些年行业高景气时期大量进入的游资船厂而言,其产品结构相对低端,对工艺积累较为有限,无法达到上述指标可能将面临一定意义上的强制淘汰。
通过建立造船企业“白名单”,以及后续支持政策的出台、执行,中国造船行业有望迎来实质性的落后产能淘汰
行业最新发展状况方面,根据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发布的数据,今年1~9月份,全国造船完工3061万载重吨,同比下降26.4%;船舶行业80家重点监测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823.1亿元,同比下降15.8%,利润总额49亿元,同比下降53.9%。另据中国造船工业经济与市场研究中心数据,2013年前三季度,我国造船业产能利用率仅为50%~55%,相较2012年75%的利用率降,低了约20个百分点,产能过剩进一步加剧。
从上述数据看,自2008年下半年以来行业进入低谷后,尽管盈利大幅下滑,行业竞争压力骤然增大,但仅仅依靠市场竞争进行的去产能过程仍较为缓慢。本次《条件》所建立“白名单”的目的,正是通过政策实施的强制性,来弥补市场竞争本身对产能调节的滞后性,从国家、产业等宏观层面来推动行业整体有序发展。
从已经出台的对水泥、电解铝等行业的落后产能淘汰政策角度来考虑,未来船舶行业不排除推出阶梯电价等政策。此外,对于行业十分重要的信用保险、出口退税等政策,亦不排除做出对“白名单”企业享受优惠的政策。现阶段有望进入“白名单”的企业均为工艺相对先进、技术较为领先、产品结构偏向高端的大型船舶制造企业,随着未来支持政策的陆续推出、实施,预计行业内将进一步迎淘汰落后产能,提高造船行业的产业集中度,促进行业升级转型,进入良性发展的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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