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船员因丢失证件或船员管理部门不能及时出示船员适任证书、服务簿资历,给派船工作造成不必要的麻烦。为了加强船员证件管理,防止证件丢失,适应随时向船东提供船员有关证书原件的要求,根据中远集团总公司新的《远洋船员管理工作条例》,并借鉴其他兄弟公司的做法,船员公司研究决定,在对船长、轮机长、大副、大管轮证件实行集中管理的基础上,从2005年7月1日起,对所有船员(包括自有船员、基地船员和外聘船员)有关证件实行集中管理。集中管理的证件主要是适任证书(包括干部船员、工人船员的适任证书)和服务簿。
作者: 于庆恩 来源:中国水运报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