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海事局执法人员在对蓬莱开往大连的“大华”轮进行开航前检查时,发现两辆辽宁货车上装载了20桶不明蓝色液态货物,这引起他们警觉,经查问,货主回答是防水涂料,“既然是涂料为什么要分两车装呢?”带着这个疑问,执法人员当即逐桶查看,终于发现
部分桶外标有“乙酸乙烯酯———乙烯共聚乳液”的字样。“请出示相关的技术资料和证明文件。”面对执法人员的要求,货主脸色大变,不仅提供不出任何有效的证明文件和技术资料,甚至连装载车辆货物运输单也拿不出。于是,执法人员当场进行了电脑查询,确认乙酸乙烯酯是一种类似于松香水的一级危险品,在遇到光、热、氧气及过氧化物后,能引发火灾事故且很难扑灭。看到这样的查询结果,再看看这1吨的危险品,执法人员不禁有些后怕。
根据有关规定,两辆货车当即被船方拒载,并责令两车下船。随后,这一险情又被通报了其它港口,1个多小时后,两车在异地登船过程中再度被拒载。(通讯员 郝光亮 记者 丁茂原)责任编辑:吕淑玉(来源:水母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