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上见习记录簿》,是船员提交考试发证申请时必须要提供的办证材料,一直以来都是审核人员审核的重点,尤其是其中专题报告部分,是用于审核船员见习资历和船上培训进程的直接参考。
但是部分船员总会因为《船上见习记录簿》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而导致证书申请被退单。
在审核中,最常见的问题就是专题报告内容与所见习船舶无关。
比如一个见习船长,所见习的船舶是国内航行船舶,但是在“航次计划审核、风险识别、评估及控制”这个专题中,写的却是船舶要经过马六甲海峡、要穿过苏伊士运河;
再比如一个见习大副,所见习的船舶是集装箱船,但是在“计划并确保安全地装货、积载、系固、航行中照管货物和卸货”这个专题中,写的都是如何分舱分批次装货、如何定期开舱给货物通风等内容;
还有比较常见的就是公司培训师的任职资格问题。
公司培训师所持适任证书与见习船舶类型、吨位、等级不相适应,不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船上培训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要求。
比如所见习的船舶为国际航行船舶,但公司培训师所持适任证书的航区为沿海航区;或者所见习的船舶为油船、化学品船等特殊类型船舶,但公司培训师未持有相应的特殊培训合格证,也未见有相应特殊类型船舶的任职资历。
公司培训师所持证书已过期超过五年或未查询到持有相应适任证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便利船员远程学习和船上培训的公告》的要求,管理级船员适任证书失效五年以内,其他条件都满足公司培训师要求的,在2024年12月31日之前,可以担任公司培训师。
还有就是公司培训师在船任职的问题。确实是有些公司培训师为了保持证书的有效性,定期会上船任职,但是您都在其他船任职了,那还能有时间对船上见习进行有效跟踪管理么?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