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阳光工程"是山东海事局强化权力运行程序性监督制约的重要举措之一。该工程实施之初,山东海事局就对全局所有涉及海事行政执法和人财物管理的权力进行了标识、仅局机关就标出了权力运行过程中156处易于滋生腐败的重要部位和重要环节,对这些岗位和环节的权力运行过程编制了清晰流程图、制定了操作手册,形成了"阳光工程"体系操作文件,并聘请系统外管理专家对这些体系操作文件进行了反复审核。
为防止体系操作文件"浮于表面",该局又针对健全完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提出了3项措施:一是以并行式监督和介入式监督对权力运行全过程进行监控,保证监督制约机制发挥作用、保证监督效率和效果;二是努力扩大信息化平台,运用信息化提高"阳光工程"体系操作文件的应用范围,增强透明程度,促进权力运行和监督制约行为更加公开、规范、便捷、有效。三是要求各级党委要把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加快"阳光工程"建设,作为党政一把手工程,切实抓紧抓好,要始终坚持实用性,把重点放在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上,放在解决内部管理、惩防体系方面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上。同时还把"阳光工程"、监管模式改革和效能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纳入全年工作考核、考评,扎实有效地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让权力运行更加透明高效,保持海事执法队伍廉洁勤政。
来源:中国水运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