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检查方式为,成立由当地直属海事局牵头、当地交通主管部门和船级社共同参加的联合检查组,对船龄超过20年的滚装客船和经过改装或改建的滚装客船进行安全检查。并于2月24日前完成,期间,交通部将组成联合检查组赴重点地区进行抽查。为此,交通部向有关省市自治区交通主管部门和部属海事、长航局、船级社等单位发出通知要求,要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制定周密方案,确保检查工作顺利进行。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要求船舶立即整改;对不适航船舶,应禁止其离港。
部海事局部署的客运船舶集中专项检查活动,重点范围包括航行于中日、中韩、中越以及大陆与港澳台地区之间的客运船舶;从事沿海、长江客滚运输及陆岛运输客运船舶。要求在检查中发现船舶存在重大缺陷,船舶安全检查人员可中止检查,对船舶实施滞留,并要求船舶申请原船舶检验机构重新实施检验。
来源:中国水运报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