彻查黄岐违规“填港造地”

   2026-02-07 40
核心提示:留住最后一块沙滩 2005年10月17日,在黄岐港务站码头附近贴出了多份通知:“因黄岐中心渔港建设施工作业需要……决定对避风港内部分船舶停靠位置进行封
留住最后一块沙滩

2005年10月17日,在黄岐港务站码头附近贴出了多份通知:“因黄岐中心渔港建设施工作业需要……决定对避风港内部分船舶停靠位置进行封闭,封港时间:2005年10月18日18时至06年10月18日18时。封港水域:避风港防波堤码头至港务码头轴线向西平行100米及离防波堤沿线100米内……”通知打破了黄岐渔港的平静,许多渔民纷纷跑到黄岐镇政府询问此事,结果却令他们大吃一惊。

“镇书记说要把漠沙湾给填掉,搞一个水产贸易中心!”13日,记者赶到黄岐镇采访时,渔民魏先生告诉记者。他说,在黄岐港内只有漠沙湾和科堤湾是最安全的避风处,在漠沙湾可以容纳300余艘船只。

与魏先生一样感到不解的还有七十多岁的老渔民何迎章,他是黄岐镇海建村的老人会负责人。“一年前,前任镇书记就说过要填掉那个湾,镇里的老人会都不同意!”何迎章说,这次填海连他们都不太清楚怎么回事。

“那些沙滩都是渔民平时用来修整船只的。”何迎章指着漠沙湾内一处沙滩地对记者说:“这可能是黄岐港内最后一块能用于修渔船的地方了!”

“漠沙湾曾让很多渔船躲过了多次台风的袭击!”何迎章说,黄岐港是附近最大的一个避风港,几乎每次台风,漠沙湾都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在黄岐港内,记者采访了30余名渔民,90%以上的渔民都认为这种填海造地对他们生产生活带来影响。

黄岐港海底变浅了

渔民魏先生告诉记者,从黄岐港建港以来,分别于1982年、1992年、1995年和1999年进行过4次比较大的填海造地的情况,黄岐港内原本都是沙滩的海岸线正在一步步地被吞噬。

“黄岐港内停泊船只的水位已经越来越浅。”13日下午,在黄岐港务站工作10多年的林先生说,因为海岸线被不断地人为填掉,加上海面潮水的影响,港内的海底已经越积越浅。原来可以停靠1800吨的货轮,如今黄岐港再也停靠不下了。

省海洋与渔业局有关人士指出,围海造地在带来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对海洋生态环境和海洋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了严重影响。比如,海水自净能力减弱,加大了赤潮发生的频率和强度,破坏了海岸生物多样性,影响了海岸与海底的自然平衡状态,破坏了一些珍贵的海岸景观和历史遗迹,如红树林、珊瑚礁海岸等。

“如果漠沙湾再被填,可能就看不到沙滩了!”七旬的何迎章无奈地摇着头说,黄岐港也将变得越来越小。

填海造地施工仍在进行中

13日下午,记者在港务站码头附近看到,两艘施工船仍旧停靠在漠沙湾内进行施工。“这些施工船每天都在这里挖泥,估计过几天就要往海里填石头了。”渔民张先生说。随后,记者在渔民的指引下,找到了负责该工程施工的广东金东海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部。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说,实施东码头施工作业的业主是黄岐镇政府,他们所施工项目是将黄岐港东码头的封港水域进行填埋,“准备搞一个码头”。从10月17日,他们就开始进行施工了,目前正在进行海底挖土施工。

填海造地开始施工时,离漠沙湾仅百米远的连江黄岐港务站发现后,立即向福州市港务局作了汇报。据福州市港务局局长刘岩松介绍,他们当时派人到现场了解了情况,镇政府称其是农业部审批的渔港项目,不属于港务部门管。经过协调后,在东区码头建成后,港务站码头基本不受其影响。

部门说法

黄岐镇政府:
围港造地是渔港建设项目
连日来,记者通过各种方式联系镇书记林世通,但均未果。14日,一名黄岐镇政府办公室姓林的工作人员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连江黄岐中心渔港于2003年经国家农业部批准建设,今年被省政府列为重点建设项目,所有手续都经过严格审批。他们都是按照国家批复的文件去建设的,而且已经有海域使用证。
“有人已经将此事告到了省政府,省领导批示让省海洋与渔业局调查此事。”林先生说,填漠沙湾造地是作为建设黄岐中心渔港配套项目之一,在围港造地过程中,损害个别工厂的利益,引起他们不满。
林先生说,他们目前已经向省海洋与渔业局递交了相关的材料,配合调查。

省海洋与渔业局:
渔港建设审批手续未办齐

“目前,我们还没有收到有关漠沙湾填港造地的审批材料。”14日,省海洋与渔业局海域处的一名冯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连江县水产局海域科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称,根据他们所知道的情况,黄岐中心渔港建设已经通过国家农业部的审批,其海域使用证也在一年以前就已经办好。“但是,对于黄岐镇政府进行填港造地的项目,现在还不太清楚。”

省海洋与渔业局执法总队有关负责人称,黄岐中心渔港项目建设虽然已经通过国家农业部的批准立项进行建设,但是还没有最后通过省海洋与渔业局的最后审批。他说,由于渔港建设涉及到环保、海洋生态等各方面的因素,所有的渔港建设应该在办齐相关的审批手续之后才能动工。

省领导已经针对此事作了专门的批示,指示省海洋与渔业局调查此事。目前,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已经准备与相关部门成立联合调查组,近期内将赴黄岐镇调查。

□相关链接
《福建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草案)》
严防圈海现象
禁止囤积海域

本报讯昨日,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关于《福建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草案围绕海域使用权的转让,海域使用补偿及海域使用权收回等问题做了探讨和建议,严防“圈海”与“囤积海域”等现象的发生。

草案规定

■对未经批准围海、填海等改变海域自然属性的,沿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停止违法活动,对拒不改正可能造成严重后果且难以补救的,可以采取暂扣、封存违法工具和物品等措施予以制止,但暂扣、封存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日。

■已经批准使用的海域,海域使用权人一年以上未开发利用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开发利用;连续二年未开发利用的,由批准该海域使用权的人民政府收回海域使用权。

■对免缴、减缴海域使用金的用海项目,其海域使用权不得擅自转让、出租、抵押,需要转让、出租或者抵押的,应当依法经原批准用海的人民政府批准。减缴、免缴海域使用金的用海项目,转让其海域使用权的,应当依法补缴减缴或者免缴的海域使用金。

■未经批准擅自转让、出租海域使用权,擅自改变海域用途的,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2倍以下罚款,对拒不改正的,由颁发海域使用权证书的地方人民政府注销海域使用权证书,收回海域使用权。

8月29日起,福建首次——
大规模督查围填海项目

8月29日起,福建省首次大规模对围、填海项目开展全面监督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用海业主是否按批准文书界定的面积范围进行施工,有否存在超范围施工和挪用地址情形;检查是否改变海洋功能区划规定的用海类型和用海性质,是否按规定缴纳海域使用金等;检查用海项目是否按海洋环境评价报告书及审批意见提出的要求,落实环境保护措施进行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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