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全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会议强调

   2026-02-07 10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贯彻“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方针,落实“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全面提高司法能力,规范司法行为,进一步开创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新局面,最高人民法
为进一步贯彻“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方针,落实“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全面提高司法能力,规范司法行为,进一步开创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新局面,最高人民法院于11月15日至16日在南京召开第二次全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会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发表了重要书面讲话,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万鄂湘到会讲话。
  肖扬院长在讲话中深刻分析了当前人民法院面临的国际国内形势,充分肯定了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的成绩,精辟阐述了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的总体要求。肖扬强调,人民法院要圆满完成涉外商事海事审判任务,就要牢牢把握新形势新变化,不断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就要认真贯彻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工作方针,按照“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大力加强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他还进一步指出,加强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必须在为改革开放提供司法保障、规范司法为民、提高司法水平、完善自身改革、运用科技手段、加强队伍建设等方面下功夫。

  万鄂湘在讲话中回顾了近几年来的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状况。他说,自2001年1月至2005年6月,各级人民法院和海事法院共受理一审涉外商事海事案件63765件,其中涉港澳台案件22579件,占35.4%。共审结67347件,其中涉港澳台案件23436件,占结案总数的34.8%。通过审判活动,平等保护了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制裁了违法行为,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经贸航运事业的发展,增强了外商来华投资的信心,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万鄂湘强调,涉外商事海事部门要把握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要正确有效行使司法管辖权,提升法律适用的准确性和说理性,进一步规范办案尺度,加强审判监督指导,提高审判管理水平,不断优化法官队伍,率先实现涉外商事海事法官的职业化。

  会议总结交流了四年来的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的经验,研究了审判实践中亟待解决的问题,讨论了进一步规范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为改革开放和经贸航运事业提供司法保障的措施。会议还就案件管辖、诉讼当事人、司法文书送达、涉外商事合同法律适用、海上货物运输无正本提单放货纠纷等诸多问题达成了共识。

  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林祥国,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佩佑,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公丕祥出席了会议。



 
举报收藏 0打赏 0评论 0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用户协议  |  隐私政策  |  版权声明  |  网站地图  |  RSS订阅  |  今日物流资讯:2026-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