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渔民出海捕捞,从昨天开始,天津滨海边防支队已对2006年船舶、船民出海证件开始进行年度审核,审核工作一直持续到4月30日。
据介绍,由边防部门管辖的船舶及船民,需在上述期限内持《出海船舶户口簿》和《出海船民证》,到所属辖区边防派出所进行登记,办理渔(船)民证件年审手续。
其中,工程运输船舶到东沽边防派出所港船警务队办理年审手续。
对年审合格的船舶、船民出海证件,边防部门在其证件上加盖审验章,并发放年审牌。年审不合格,出现违规现象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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