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祝我国航海日船舶将统一鸣笛

   2026-02-07 00
核心提示:  日前交通部发出通知,要求中国籍民用船舶、中国航运企业拥有或经营的非中国籍船舶在7月11日挂满旗并实施统一鸣笛,以庆祝我国的航海日。 交通部要求,7月11

  日前交通部发出通知,要求中国籍民用船舶、中国航运企业拥有或经营的非中国籍船舶在7月11日挂满旗并实施统一鸣笛,以庆祝我国的航海日。
交通部要求,7月11日当天日出至日落,中国籍民用船舶、中国航运企业拥有或经营的非中国籍船舶挂满旗,我国航运、港口、船舶代理、海事、救助、水运工程等涉海管理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校,可参照船舶挂满旗的方式悬挂旗帜。
除在限制鸣笛特殊水域或在港作业的船舶外,中国籍民用船舶、中国航运企业拥有或经营的非中国籍船舶要在7月11日9时整统一鸣笛,持续时间一分钟。
   《中国交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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