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2001版《钢质海船入级与建造规范》及其2002、2003、2004、2005修改通报,《钢质海船入级规范》(2006)梳理了入级服务流程,明示CCS的法律地位,明确CCS规范的含义,明确各方的责任,进一步增加了服务透明度。增加产品检验内容,规定产品检验的模式,列出CCS规范要求的入级产品、CCS受权法定产品的持证清单,增加主要产品检验和技术要求。明确入级规范篇章的强制性,附加标准分为强制与非强制,并与各篇章相呼应。纳入最新的IACSUR要求和相关IMO规定;推出了新的环保附加标志及其相应的技术要求;新增了吊舱式电力推进系统、柴油机电喷系统等技术要求。对现行CCS检验指南进行梳理,如沥青船、浮油回收船、装载仪检验指南等;编入本规范,入级符号与附加标志一览表、持证清单一览表编入第1篇附录。为实施IACS统一结构规范,采用了直接纳入的方式,将散货船和油船的统一结构规范内容采纳为本规范的第9篇与第10篇(暂缺)。
来源:cc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