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约规定,南疆海事处在进一步加大现场监督检查的同时,要突出“服务”理念,配合企业做好安全工作,并定期走访各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定期总结分析辖区安全情况及趋势,从而提出针对性的管理措施或建议,帮助企业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公约同时还对港航单位的义务进行了规定,强调指出各港航企业单位必须按照相关规定经营作业,确保生产安全;港航企业单位还要加强与海事监管部门的联系,及时报告海上安全、污染事故和隐患,反映行业动态和相关需求。此外,为推动公约的有效履行,天津海事局牵头成立了文明共建领导小组和秘书组,签约各方将定期召开共建文明单位工作会,本着“确保安全、和谐发展”的原则,将共建活动落到实处。
南疆海事处下辖的南疆港区主要承担煤炭、矿石、石化等散货类货物的装卸运输,中海油最大的石油勘探基地也坐落在南疆港区。2005年,南疆港区全年货物吞吐量达到9000多万吨,船舶进出2万余艘次。随着滨海新区的进一步开发,南疆港区的船舶密度势必进一步加大,安全隐患也将增多,南疆海事处的海事监管任务越来越重。实施港区安全和谐共建,对提高船舶安全营运和港口安全生产,促进港航安全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来源:中国交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