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联合调查认定“5·12”事故“金盛”轮负主责

   2026-02-07 00
核心提示:6月19日,交通部召开“5·12”碰撞事故调查新闻发布会,公布了中国海事局与韩国中央海洋安全审判院的联合调查结果——“金盛”轮对碰撞承担主要责任,“金玫瑰”
6月19日,交通部召开“5·12”碰撞事故调查新闻发布会,公布了中国海事局与韩国中央海洋安全审判院的联合调查结果——“金盛”轮对碰撞承担主要责任,“金玫瑰”轮承担次要责任。

  今年5月12日3时,韩国籍货船“金玫瑰”轮与圣文森特籍货船“金盛”轮在渤海湾口以东海域发生碰撞,“金玫瑰”轮沉没,船上16名船员失踪。截至目前,经过30多名潜水员连续作业,已找到“金玫瑰”轮的3个救生筏和6具尸体,中国海事局将协调过往船舶继续搜索,10名失踪船员生还可能性非常渺茫。

  根据中韩联合调查,导致两船碰撞的主要原因是两船雾中航行时未按规定保持正规瞭望,未采用安全航速航行,未能正确判断两船之间业已形成的碰撞危险。次要原因是两船避让措施不当,“金盛”轮盲目左转向行为的过失程度,较“金玫瑰”轮右转向的过失程度更大。

  碰撞后,“金盛”轮未及时向事发地海事主管机关报告,未履行救助义务并擅自驶离事发现场,中国主管机关将依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对“金盛”轮进行调查处理。“金玫瑰”轮的全球海上遇险安全通信系统和无线电应急示位标均未发出应急报警信号,韩方进一步调查后将认定其责任。中韩联合调查组认为,上述情况是延误救助行动及时开展的直接原因。

  另悉,韩国驻青岛总领事金善兴近日致信山东海事局局长张宝晨,感谢山东海事部门在“5·12”碰撞事故救助中给予的特别关照和大力支持。

来源:中国交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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