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两方面专家合力编制的指引,旨在建议船长及船东有关潜在的和实际污染情况时对PSC的一般处理方法,并强调由PSC发现在入级船队中的MARPOL缺陷。详尽的清单列举了必须达致标准的不同范围,并强调经常发现操作缺陷的七大范围:来自机舱的油及油性混合物、船上存放油、非法排放、不一致的油水登记簿项目、垃圾管理计划、残余货物和船上油污应急计划编制(SOPEPs)。
在船长办公室中必须备有最新和有效的正本证书、文件和认可手册。若船上设备受损或遗失,或船只在途中受损,船长必须在进港前通知港务局。若船旗国已同意永久性或暂时性的补救,港口国不应扣留船舶。若检查已有明显依据,或可扣留船舶。
该清单列举出应用于一般或特种船只中超过33种证书、记录簿、计划书和文件,当中亦包括特别应用于油轮和化学品船只。此外,还有一系列附则探讨如何防止油污、散装有毒液体、包装箱有害物质、污水、垃圾和空气污染。虽然压载水管理与MARPOL并无直接关系,但亦载于清单的附录中。
LR海事董事AlanGavin解释:“只要船东和船舶经营人能将船舶因MARPOL而滞留的风险减低,便可改善海员以至整个业界的生活质素。我们不应忘记航运业有责任减少对海洋环境的影响。”UKP&IClub防损部董事KarlLumbers补充:“海洋污染已成为公众、政治家和立法者长期性敏感话题,因此大部分港口国监管部门会更积极找出违法者并进行严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