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损坏的,按照约定的保险规则确定赔偿责任任,对于没有保价的快件,赔偿按照民法的有关规定确定责任。根据《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快递延误、丢失、内件损坏或短缺,对于保价快件,应当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和企业寄件人约定的保险规则确定赔偿赔偿责任;对于未保价的快递,根据人民的要求赔偿责任由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
【法律依据】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
快递延误、丢失、损坏或内件短缺,保价快递应当按照经营方式进行确定快递业务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险规则赔偿责任;对于未保险的快递,按照确定民事法律有关规定的赔偿责任。
国家鼓励保险企业开发快递损失赔偿责任险,鼓励企业经营快递业务投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