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共分为四个阶段,时间跨度约为四个月。第一阶段为采砂船碍航专项整治,目的是明确并消除黄砂过驳作业存在的问题及隐患,届时,海事部门将联合省水利厅和当地政府对占用通航水域或对正常航行船舶有影响的采砂船进行清理和整顿。第二阶段为桥梁防碰撞专项整治,海事部门将会同桥梁所在地政府及交通主管部门做好桥梁的防碰撞工作。第三阶段为渔船碍航专项整治,调查摸清渔船碍航情况,加大对渔民的安全宣传,海事部门将协调渔政部门,商请地方政府加强源头管理,进一步规范渔船捕捞行为。第四阶段为取水口防碰撞防污染专项整治,协助取排水口所有人或经营人维护好取排水口的通航环境,设置必要的防护措施、警示标志,建立以政府统一指挥的长江污染应急联动机制,制定发生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后的一系列应对措施。
驻沪记者赵虎通讯员朱宝俊中国水运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