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在参加船员培训过程中可以请病假或事假吗?经常请假会影响考试吗?
近期,全国船员业务咨询热线接听团队整理了最近船员咨询较多的问题,一起来看看吧!
我持有大副适任证书,但一直在船上干二副,可以用二副资历申请大副证书的再有效吗?
不可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第十九条规定:
持有船长和高级船员适任证书者,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以在适任证书有效期届满前12个月内或者届满后3个月内向有相应管理权限的海事管理机构申请适任证书再有效:
(一)从申请之日起向前计算5年内具有与其适任证书所记载范围相应的不少于12个月的海上服务资历,且任职表现和安全记录良好。
其中,无限航区的船员不少于6个月是在无限航区的船舶上任职;
船长、轮机长担任大副、大管轮或者二副、二管轮担任三副、三管轮的,可以作为原职务适任证书再有效的海上任职资历。
请问在参加船员培训过程中可以请病假或事假吗?经常请假会影响考试吗?
学员在参加培训过程中可以按照培训机构的学员管理制度规范请、销假,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对培训出勤率低于规定培训课时90%的学员,培训机构不得出具培训证明。
学员完成培训并取得培训证明后,可以向海事管理机构申请相应培训项目的考试、评估。
因此,对于短期培训学员,缺课可能就会导致本次培训后无法获取培训证明而无法参加考试。
即使长期培训,缺课过多也会造成无法取得培训证明,导致无法参加考试。
听说海船船员适任考试3年内有5次补考机会,请问这个3年是从什么时候起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第三十二条规定:
适任考试有科目或者项目不及格的,可以在初次适任考试准考证签发之日起3年内申请5次补考。
逾期不能通过全部适任考试的,所有适任考试成绩实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实施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20规则”第三十二条“初次适任考试”系指船员完成相应的岗位适任培训后,第一次申请相应的适任考试;
“准考证签发之日”以所申请适任考试的理论考试准考证和评估准考证的较早日期为准。
我是一名渔业船员,可以自己申办海员证么?
答:不可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证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办理渔业船员海员证应当通过具有相应资质的远洋渔业公司或者具有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质的公司提出申请,因此,渔业船员个人是无法申请海员证的。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证管理办法〉实施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渔业船员海员证由其办理单位管理,对于合同期满或解除的船员,应当收回海员证并在1个月内送交签发机关注销。
因此,与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船员,应将海员证交还公司,并由原公司申请注销。
我的基本安全培训证书过期了,近期已经做了知识更新培训,为什么申请证书的时候没有出来基本安全?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书签发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培训合格证失效者,完成规定的知识更新并通过考核,在合格证失效1年内可以办理培训合格证的再有效。
培训合格证失效1年及以上者应重新参加培训并通过考试。
培训合格证失效1年内可以通过知识更新换取新版证书,这里要注意的是,如果申请时,已经失效一年以上就不可以再用知识更新更换新版证书了。
也就是说如果提前进行了知识更新,还要注意申请的日期,不要在失效一年以后再申请,失效一年以上就只能重新参加培训才更换新版证书。
我的船员证书快过期了,想申请证书,但是密码不记得了,怎么办?
答:船员证书可以登录海事一网通办网页或者海事通APP申请船员证书,如果不记得密码,可以点击忘记密码来更换密码,或者在海事通APP上,通过获取验证码来登录即可。
三副、大副、船长、三管轮、大管轮、轮机长等职务船员适任考试理论考试第一次没有通过,第二次参加补考可以去异地补考吗?
答:可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实施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理论考试初考应向培训机构所在地具有相应考试权限的海事管理机构申请,补考可以向任何有相应考试权限的海事管理机构申请。
申请培训和考试的海上资历是如何计算的?
答:海上服务资历的具体的计算方法是参加培训开班之日起向前5年内的海上服务资历,每个自然月为1个月,不满足1个自然月的把天数加起来满30天算作1个月, 不足30天的不能按照1个月计算,例如某船员是5月18日上船, 11月16日下船, 那么该船员的服务资历就是5个月29天, 但是不能算作6个月。
适任考试补考如果同时申请2个科目算一次补考还是两次?
答:算一次补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实施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理论考试和评估补考可以分别申请5次;每次补考,不论申请科目或者项目数量,均视为一次补考。
我们公司新买了一艘散货船,办理船舶所有权都需要什么材料?
船舶所有权登记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船舶所有权/(临时)船舶国籍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3)船舶所有权取得证明材料原件;
(4)新建船舶、现有船舶的船舶检验证书,对于境外购买的外国籍船舶,需要船舶检验机构开展进口技术勘验的,提交旧船舶进口检验报告,其它船舶提交原船舶检验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5)船舶正横(2张)、侧艏、正艉、烟囱等照片;
(6)共有船舶的,还应提交船舶共有情况证明材料;
(7)船舶所有人是合资企业的,还应提交合资企业出资额的证明材料;
(8)已经登记的船舶,还应提交原船舶登记机关出具的船舶所有权登记注销证明书;
(9)已办理抵押权登记的,应提交船舶所有人已知晓本船舶抵押权登记情况的说明材料和抵押权登记证书;
(10)已办理光船租赁登记的,应提交船舶光船租赁登记证明书。
船舶登记的最新申请表、申请表填写模板与相关材料模板,可以扫描下面的二维码来查看与下载:
我已经参加了油船货物操作高级培训合格证的培训与考试,并取得相应成绩,如何才能申请相应证书?什么时候能拿到纸质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书签发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办理油船货物操作高级培训合格证(T02)者,应当具有不少于3个月认可的油船的海上服务资历,或作为编外人员完成不少于1个月的油船的船上见习,包括至少3次装货操作、3次卸货操作。
在海上服务资历满足要求后,即可申请油船货物操作高级培训合格证(T02)。
我想申请培训合格证,对于年龄有没有限制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书签发管理办法》第十条:办理培训合格证应当年满16周岁。
但办理精通救生艇筏和救助艇培训合格证、精通快速救助艇培训合格证和船舶保安员培训合格证者,应当年满18周岁;
初次办理高速船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者,不超过45周岁。
我参加的适任考试有的项目没有通过,可以补考几次?
适任考试包括理论考试和评估考试,理论考试和评估可以分开申请。
申请理论考试初考或评估初考,应一次性申请全部理论考试科目或者评估项目。
适任考试有科目或者项目不及格的,可以在初次适任考试准考证签发之日起3年内申请5次补考,理论考试和评估补考可以分别申请5次。
如有更多问题想要咨询,请拨打全国船员业务咨询热线400-8566-180进行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