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社会强烈抗议韩国上诉法院对“河北精神”轮船员的不公正判决
2008年12月11日星期四《劳氏日报》
昨天,国际航运界对韩国上诉法庭判处韩国油污事件中“河北精神”轮船长大副监禁的判决非常愤怒。
印度海员联合会秘书长AbdulganiSerang告诉《劳氏日报》:“我们非常愤怒。我们坚决反对该判决!它不公正,不公平!”他警告说,“河北精神”轮JaspritChawla船长和大副SyamChetan的监禁有可能对韩国产生冲击。这两名船员先前在6月23日被韩国一审法院宣判无罪。他说:“很有可能印度船员以后不会在去韩国的船上工作,国际海员和航运组织将因此受到了巨大打击。相关反应会接踵而至”。昨天,Segang先生和印度工会联盟的同事在与韩国领事会晤后听了判决。他说:“我们非常地气愤!印度和韩国的友善关系都被这一判决毁了。”一名专家证人强烈地谴责韩国海事安全调查小组对油轮的偏见。
国际运输工人联合会说判处两名船员监禁的决定是“不可理解的报复行为”。国际运输工人联合会的海事高级协调员StephenCotton评论说:“这是非常不公平的判决,这件事情还远远没有结束。我们从中只看到他们被当成替罪羊来定罪,法庭并没有完全考虑质疑的声音。这个决定是不可理解的报复行为,终将影响到国际上所有的其他高级船员。”
他还说:“只有一点是肯定的,这并没有结束。要求释放船长和大副的游行必将愈演愈烈直到在法庭上明显缺失的正义重新回归。”
V.Ships船舶管理公司总裁BobBishop说不公正的判决和两名船员的监禁“非常的滑稽”,新的上诉将在两周之内递交到韩国最高法庭。而这两名船员将不得不再在监狱里服刑。Bishop先生说该公司将继续支持两名船员和他们的家人。
他说公司正亲自接触韩国当局,而印度政府也计划和韩国政府交涉此事。
Bishop先生补充说:“事实很明确,两名船员带着手铐被带出法庭明显要表示该判决是有意要减轻韩国的公众舆论所带来的压力。”
大田上诉法庭判船长CaptChawla18个月监禁,2,000万韩元(大约14,400美元)罚金,指控船长对油污事故负有两项责任。法庭指控船长在当时应该开足马力向船尾方向拖锚,以防止与“三星一号”驳船碰撞。
法庭指还控船长不应该在爆炸风险很低的情况下,将惰性气体注入油轮货舱,这样只会加剧原油的泄漏,还说为了阻止漏油,“河北精神”轮应该调整至右倾10度,而且3.5个小时的驳油时间也太长。
大副Chetan先生被判8个月监禁,1,000万韩元罚金,被上诉法庭三个法官指控。他们说Chetan先生应该更加警惕,应提前通知船长,法庭还指控大副将惰性气体注入油轮货舱,以及驳油时间过长。“河北精神”轮的香港船东被罚款3000万韩元。
很可笑的是,船长Chawla和Chetan先生是在人权日这天被送进监狱的。Bishop先生说两名船员在这样吉祥的一天被监禁是“莫大的侮辱。”
更加不光彩的是,上诉法庭减少了直接造成漏油事件的两位拖轮船长的刑期。一个船长从监禁的3年减少到30个月,而另外一个从1年减少到8个月。
法庭也明确了涉及碰撞事故的起重机驳船和拖轮拥有者——三星重工3,000万韩元的罚金。在碰撞发生前还在睡觉的驳船船长,在6月的一审中被判无罪,现在被判18个月监禁。
事故发生时,“三星一号”浮吊船断缆后撞击了在锚地安全抛锚的装载260,000吨原油的“河北精神”轮。浮吊船撞击油轮后造成油轮3个油舱破裂,溢油10,500吨,污染韩国西海岸大片地区,酿成了严重的环境灾难。
波罗的海航运工会(IBIMCO)作为世界最大的航运组织警告道,对船员的监禁判决和重金罚款给全球航运业和高级海员传递了一个糟糕的信息。BIMCO在判决后的声明中表示:这样的判决对整个行业的发展非常不利,尽自己最大专业能力处理海上紧急事故的两名高级船员被判监禁,有可能以刑事犯罪记录结束职业生涯。我们认为这个判决和其他涉及船员刑事处罚的案件都表明了迫切需要在国际上就海员的公平待遇方面进行讨论。”
国际船舶管理人协会秘书长GuyMorel说:无法接受两名尽责的船员得到这样的判决。在这件不幸的事件中,他们已经尽责,但还是成了韩国的替罪羊。他补充说:“这两名船员遵守了正确的操作程序,并保证了生命安全,但是却得到了不公正的刑事判决。我们相信控诉他们的证据是有瑕疵的,我们将代表船员进行积极抗争,直到推翻这个不公平的判决。
船东声明说:与“河北精神”轮相关的各方都非常地失望,当然,我们发现,做出判决的依据就如同韩国海事安全法庭的两个调查报告一样都出现了技术上的错误,我们正在考虑船东的相关反应。
独立油轮船东协会(Intertanko)也表示非常地失望。协会负责人PeterSwift说:“独立油轮船东协会对韩国当局非常地失望,对船东、管理人、整个行业的努力和意见都充耳不闻。”
本周初独立油轮船东协会就给韩国总统李明博写了一封公开信,希望法庭能做出公平和公正的判决。
新加坡航运协会对韩国上诉法庭对“河北精神”轮船长和大副的判决非常地失望。该协会表示,“该二审判决毫不顾及一审法院已经做出的无罪判决和来自国际航运协会包括亚洲船东论坛和新加坡航运协会的众多抗议。很明显,该判决违背了国际海事组织在海事事故中公平对待船员的指导方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