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目前锦州港建设集装箱码头所用沉箱需从秦皇岛拖运至锦州港的实际情况,锦州海事局提前召集相关部门认真研讨通航安全事宜,研讨制定了一系列安全管理措施。一是拖带沉箱的船舶进入锦州水域到达指定位置时应该通过VHF06和09频道分别向海事局和港调报告。二是拖带沉箱的船舶进入航道前须按规定报告,在未得到批准前不得擅自进入航道;在等待进入航道前,应远离主航道;在航道外航行的其它船舶应主动避让。三是拖带沉箱的船上所配备的航海资料应该是最新的,AIS设备应该处于良好可用状态。四是沉箱安放就位后应按照《锦海通航(2009)1号航行通告》所述方案放置警示灯标。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海事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