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举行的上海海事仲裁院揭牌仪式上,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副主任于健龙称,目前中国的海事仲裁业务量已经位居世界第二,仅次于英国。数据显示,从2003年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成立以来,受理了150多个海事海商案件,其中2008年最多,有34起。今年形势更好,受益于金融危机的影响,相关交易的矛盾纠纷增多,今年前5个月已经受理案件30多起,争议标的达7.5亿元人民币。
不过,第二名的含金量到底有多少,还是个值得质疑的问题。数据显示,英国每年的海事仲裁案件超过1000件,每年公布的裁决书也有上千个。“所以不能说第一第二,差距太大,我们还只是初级阶段。”上海航运交易所总裁张页说。
海事仲裁在海事法律服务业中处于枢纽地位,通过海事仲裁的发展,可以将海事律师、海事咨询、海事检验、海上保险等其他海事法律服务带动起来,推动国际航运中心软环境的建设。
而中国航运大国的现状,事实上也为海事仲裁的发展提供了相应的基础。随着航运业的快速发展,船与船、企业与企业、人与人、人与企业的纠纷争议自然增多。据了解,我国十大海事法院受理的海事纠纷案件每年就超过1万件。
那么,为什么中国海事仲裁机构的业务量,始终在两位数徘徊呢?在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秘书长蔡鸿达看来,我国航运企业普遍忽视合同中争议解决条款的作用,照搬国外仲裁条款或订立不规范的仲裁条款,是限制海事仲裁在上海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
由于英美租船格式合同的世界普及性,我国航运企业在采用这些格式合同时,往往对其中的伦敦、纽约仲裁条款照搬不误。“甚至有双方公司都是中国公司,也选择在国外仲裁。”于健龙说。这不仅导致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外流,而且由于语言文化和适用法律的不同,也影响了自己权利的伸张,创出中方在伦敦仲裁95%败诉的纪录。
目前,上海航运交易所已经为无船承运人会员企业制作了无船承运人提单格式,其中订立了标准的海事仲裁条款,并已经被60多家国内无船承运人选用。“我们业务的增长,部分就来自于采用该提单格式的仲裁案件。”蔡鸿达说。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胥会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