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商航运金融法律问题 促进航运经济健康发展

   2026-02-07 00
核心提示:8月29日下午,由上海海事法院和上海市法学会海商法研究会、上海市船东协会联合主办的“航运金融法律论坛”在该院举行。来自政府航运、金融主管部门、法院、海事
8月29日下午,由上海海事法院和上海市法学会海商法研究会、上海市船东协会联合主办的“航运金融法律论坛”在该院举行。来自政府航运、金融主管部门、法院、海事仲裁、科研院校、航运单位的代表70余人出席论坛。上海国际航运研究中心、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市金融服务办、保监局和该院的领导、专家发表了主题演讲。副院长宋学东就该院依法履行海事审判职能、妥善解决涉船纠纷的情况作了演讲发言。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副主任沈晓苏介绍了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重点和最新进展。
  院长郑肇芳作了题为《围绕“四个中心”建设提升海事审判水平促进现代航运经济和船舶产业健康发展》的论坛总结。提出,一、要在“四个中心”建设中深化对海事司法作用的认识。一是进一步认识“四个中心”建设相互联系、依存和促进的内在联系。二是进一步创新完善“四个中心”的制度环境和法律环境建设。三是进一步重视“四个中心”建设中海事司法服务保障作用的发挥。二、要不断提升服务现代航运经济和船舶产业发展的司法功能。一是以海事审判工作,全力服务保障好“四个中心”建设的大局。二是以增强司法功能,切实促进现代航运经济和船舶产业发展。三是坚持司法为民,便利人民群众和航运市场主体利用司法资源的途径。四是着力规范市场秩序,依法促进现代航运经济和船舶产业发展。五是加大司法调研力度,为航运贸易事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六是加强联系、协作和互动,打造好服务“四个中心”的工作平台。

中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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