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连云港海事局在组织船长和高级船员理论考试时,在两个科目的考试监考中分别发现1名考生使用电子设备进行作弊。
经调查,两名作弊考生均是通过网络,从不法分子那里购买微型摄像头、信号传输器、隐藏式耳机等设备,放在鞋袜等隐蔽位置带入考场,然后通过与外界枪手联系进行作弊。
我局对两名作弊考生分别作出取消考试成绩、违法记分和记入信誉管理的严肃处理。
相关规定
根据相关规定,使用电子设备考试作弊会受到以下处理:
一、取消申考职务所有科目成绩,且一年内不得再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考试考场规则》第十四条,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申考该职务下所有各科考试、评估成绩,并在一年内不得参加相应的船员适任考试: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
(二)使用手机及电子作弊工具;
(三)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或代替他人参加考试;
(四)故意损坏计算机考试的软硬件设备;
(五)威胁、诽谤、诬陷考试工作人员或其他考生。
其中一名作弊考生魏某某,是值班机工申考三管轮职务,其理论和评估考试仅剩英语一门,其余科目均已考过,且还有3次补考机会,但因为考试作弊行为,被取消了其申考职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一年内不得再考,考生本人也后悔莫及。
二、对船员进行违法记分,并在船员信誉管理中跟踪记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违法记分办法》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对两名作弊考生实施违法记分8分,并对船员信誉管理进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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