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海事加强刀鲚捕捞期水上安全监管工作(图)

   2026-02-07 30
核心提示:航运在线5月4日讯(范娟)安徽省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在《关于2010年度长江刀鲚专项捕捞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皖渔政[2010]2号)中规定,2010年度全省长江刀鲚专

航运在线5月4日讯(范娟)安徽省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在《关于2010年度长江刀鲚专项捕捞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皖渔政[2010]2号)中规定,2010年度全省长江刀鲚专项捕捞时间为4月27日至5月26日。

根据历年来刀鲚捕捞期水上安全监管实践分析,捕捞期内辖区局部水域通航安全与渔船作业安全矛盾较为突出,是渔船与过往船舶之间发生事故的多发期。为减少因渔船碍航捕鱼对船舶航行造成不利影响,避免各种纠纷、事故发生,创造良好的水上通航环境,芜湖港区海事处在接到通知后,处领导高度重视,认真部署,要求各执法大队:一、强化现场巡航。

捕捞期内,各执法大队应加强现场巡航,尤其要加密山西嘴、芜湖水道容易出现捕鱼碍航现象的习惯捕鱼区域的巡航频度。巡航过程中,应主动播发安全信息,提示过往船舶加强对渔船动态的了望,并做好避让;二、加强走访宣传。我处将积极走访当地渔政主管部门,通报现场监管措施,结合辖段实际建立联系制度。加强与渔政主管部门联动,利用一切有效手段,在渔船集散地向渔民宣传水上交通安全法规及水上应急自救知识,如捕鱼船应按规定配备救生衣、救生圈,作业时渔民应穿着救生衣;三、协助加强捕鱼作业秩序管理。督促渔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避碰规则》的要求,正确、规范显示号灯、号型,告诫渔船远离船舶规定航路或习惯航路,同时要求:1、不得在狭窄、弯曲航道、航行警戒区、一类监管区、桥区、施工作业区、渡区、船舶通航密集区进行捕鱼作业;2、同一横断面上不得有两艘及两艘以上捕鱼船同时作业,不得阻碍其他船舶航行;在下网捕鱼作业时,应单线有序排列,并加强值班,保持不间断的了望;3、遇大风、大雾、暴雨等恶劣天气禁止冒险航行或作业;4、禁止在夜间进行捕鱼作业;5、严禁捕鱼船非法载人载货。确保刀鲚捕捞期水上安全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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