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运在线7月17日讯(陈菊琴李国生)7月14日,扬州港口海事处、扬州海事局执法支队与镇江润华船务有限公司共同签订了“整治船舶超载运输专项活动共建协议”,标志着船舶超载专项整治从单一的海事监管模式向海事与航运企业共同管理模式转变,此举也进一步强调航运企业在船舶运输活动中的安全管理责任,充分发挥航运公司安全管理的作用。
当日,扬州港口海事处、扬州海事局执法支队负责人与镇江润华船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在扬州港口海事处,签订了“整治船舶超载运输专项活动共建协议”。协议本着诚信管理的原则,公司承诺严格遵守“船舶报港制”、按照船舶核定载重线配载、配备足够合格适任的船员,并加强对公司所属船舶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海事部门对该公司船舶实行优先签证和不定期现场检查,有效保护公司船舶正常的营运秩序。
7月1日以来,长江沿线开展船舶超载运输专项整治活动,扬州港口海事处认真梳理辖区情况,将煤炭短驳中转重载出港船舶列为现场检查的重点船舶,实行100%的现场检查,引起了船公司的高度重视。下一步扬州港口海事处将对那些管理规范、严格遵守装载要求和配员规定的公司船舶实行“诚信”管理,从公司源头管理上加强船舶的安全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