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港区处头棚执法大队充分发挥船舶违法行为整改基地作用,加强对航行中有严重超载行为船舶的整治,对明显超载船舶实施检查。在实施现场检查过程中,对严重超载的船舶一律下达《禁止离港通知书》,实施强制卸载直至符合载重线规定为止。
同时加强源头管理,杜绝船舶超载离港。我处各执法单元对在本辖区码头、装卸船舶大力开展安全宣传,发放安全宣传资料,加强对出港船舶的现场检查,对砂石船等重点船舶一律实施航次签证与现场签证。对于发现运输船舶有超载嫌疑的,立即要求码头为其卸载,直至符合船舶载重和干舷要求,同时对船舶责任人进行安全教育,保证以后不再超载,尽力遏制超载事故发生,营造良好的通航环境。
自专项整治活动以来,船舶违法行为整改基地共检查船舶2641艘次,查处超载船舶1186艘次,其中内河船舶1078艘次,海船108艘次。超载船舶主动卸载417艘次,强制卸载13艘次。海事部门出动船艇1495航次,出动海事执法人员3606人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