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运在线11月18日讯 (范娟)为期一个月的长江河蟹特许捕捞期已于11月5日结束。为防止超期违规捕蟹碍航现象的发生,切实维护良好的通航秩序,协助维护好正常的渔业生产秩序,根据长江航运“平安行动”活动方案、省渔政局有关通知和我局“大战60天、保持安全形势稳定”等有关要求,芜湖港区海事处继续开展了专项整治活动。
11月18日,芜湖港区海事处联合渔政、公安开展了捕蟹船碍航整治行动。当日,港区海事处王章富处长、薛兴云副处长联合长航公安、渔政部门的执法人员对我辖区184浮—189浮之间的碍航渔船进行了联合执法行动。整治行动中对那些碍航捕蟹的渔船进行了宣传,讲述了超期捕捞的违法性、占道捕捞的危害性,劝其立即停止捕捞并撤离现场。
整治行动中,共发现捕蟹、捕鱼碍航船舶10艘,我处联合渔政部门劝其立即停止捕捞并撤离现场,其中4艘无证捕蟹的船舶被渔政部门现场取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