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海事局查获首艘“大船小证”船舶

   2026-02-06 00
核心提示:中国江苏网消息:10月21日下午,连云港海事局灌河海事处船舶安检人员在对“盐石××”轮进行吨位丈量专项检查时,发现该轮的证书标注吨位与实际丈量吨位误差为10
中国江苏网消息:10月21日下午,连云港海事局灌河海事处船舶安检人员在对“盐石××”轮进行吨位丈量专项检查时,发现该轮的证书标注吨位与实际丈量吨位误差为10.27%,属于吨位明显不符情形。随即海事执法人要求该轮在一个月内到船检机构重新进行吨位丈量。这也是连云港海事局在“大船小证”综合整治中查获的第一艘吨位存在严重问题的船舶。

  近年来,船舶证书中标注的丈量吨位与实际严重不符的情况时有发生,特别是“大船小证”(即船舶证书上标注的吨位小于船舶的实际吨位)的问题在个别区域和船舶上较为突出。“大船小证”现象的存在,除涉嫌规避国家行政规费外,还降低了船舶安全设备和人员的配备要求,给水上交通安全环境带来重大隐患,同时还严重干扰了航运业和造船业的健康发展。为切实加强和规范船舶吨位丈量工作,提高船舶检验质量,消除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构建和谐安全的水上交通环境,根据中国海事局统一部署,自2009年以来,全国海事管理机构先后开展了两次“大船小证”的专项综合整治活动。

  据连云港海事局工作人员介绍,该局辖区以海港为主,因此进出辖区船舶以正规海船居多,仅在灌河和射阳河有内河船舶进出,而“大船小证”的重灾区主要为内河船舶,但该局并没有因此而放松对辖区“大船小证”的综合整治力度,并及时邀请专家组织培训,快速消除安检员在“船舶吨位丈量”中的技术障碍,还不定期邀请CCS专家到现场进行指导以保证整治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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