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运在线2月22日讯(陈菊琴张永余)如何做到行政处罚公正合理,与违法事实性质、情节和后果相当?处罚是双方的讨价还价,还是凭经验“毛估估”?怎样科学合理、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提升执法公信力?围绕这些主题,近日扬州海事局组织召开了海事行政处罚培训研讨会。
此次会议采用培训加研讨的模式开展,与会同志认真学习领会了江苏海事局“1.28”内部通报精神,针对当前行政处罚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学习和研讨。通过讨论大家一致认为海事执法人员要深刻理解和领会行政处罚裁量适用准则,严格按裁量标准指导意见开展内河常见的20种违法行为的查处。同时要加强行政处罚的预审,切实掌握和运用《通知》的要求和裁定标准,做好指导,推进行政处罚区域一体化进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