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运在线2月11日讯(陈菊琴吴秀军)2月9日,从扬州海事局传出消息,该局1月份共办理内河通航水域安全作业报备及港内安全作业报备共50件,较2010年同期增长110%。其中新建船舶下水、试航作业报备占较大比重。
新建船舶下水、试航作业因不可预见因素多,对水上通航安全影响大,对此类作业船舶的监督管理一直是海事部门安全监管的重点工作之一。扬州海事局在受理新建船舶下水、试航作业报备申请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海事局辖区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海事局试航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相关海事法律、法规的规定审查报备材料,对试航报备的船舶要求参与试航的船员提前24小时上船熟悉船舶航行设备,了解试航方案、安全措施、应急预案等,执法支队、海事处对每艘试航船都进行试航前安全检查,不让一艘试航船带病航行,杜绝安全隐患,在源头降低航行风险,减少对通航环境的影响。对下水作业船舶,海事执法人员主动与作业单位联系,确认作业时间,海巡艇提前到达作业水域,疏导船流,保证下水船舶的安全。1月份,扬州海事局克服重重困难,以保障水上航行安全为已任,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服务高效意识,在船舶下水、试航作业报备成倍增长的情况下,科学安排、合理组织,确保了下水、试航船舶的安全作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