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经中国海事局授权,中国船级社近日颁布实施《中国船舶涂层检查员资格认证规则》。自此,中国有了自己的涂层检查员培训和认证制度。
2006年12月8日,国际海事组织(IMO)通过了《船舶专用海水压载舱和散货船双舷测处所保护涂层性能标准》,适用于2008年7月1日及以后签订建造合同的不小于500总吨的国际航行船舶。为保证符合标准,IMO引入了涂层检查制度,要求必须由涂层检查员对造船全过程中涂层工作进行检查,并规定由具有国际权威的涂层技术培训和发证机构——美国防腐工程师协会检查员II级和挪威FROSIO检查员III级资格或主管机关承认的同等资格的涂层检查人员完成。但截至目前,中国造船界中获得上述证书的人数寥寥无几,满足不了新建船舶法定检验的需要,更满足不了中国蓬勃发展的造船业的需要。
为顺利实施IMO有关要求,最大限度把新涂层标准实施对中国造船的影响降到最低,经国家主管机关授权,中国船级社联合中国船舶行业协会等单位共同开展建立我国涂层检查人员资质培训认证制度的工作,建立了我国涂层检查员培训考试框架。中国船舶涂层检查员的认证工作,采用培训和考试分离的形式,共分3级,从低到高分别为I级、II级、III级,培训和考试时间不少于72小时。
通讯员友文中国水运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