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运在线3月1日讯(陈菊琴张永余)2月28日上午,在全市法制工作会议上,扬州海事局被扬州市政府授予2010年度“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荣誉称号。这是该局近年来在获得“江苏省文明单位标兵”、江苏海事局“先进单位”和江苏省“口岸先进单位”、扬州市“招商引资十佳优质服务单位”和“法治扬州建设示范单位”称号之后,再一次获得的重要荣誉。
2010年,扬州海事局坚持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发展经济与依法行政、主动服务与依法管理的关系,将依法行政贯穿于海事监管全过程,强化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考核,确保依法行政措施到位。加强海事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努力夯实依法行政工作基础。强化行政行为监督,不断推进依法行政进程。大力开展长江水上专项治理行动,极力营造良好地水上交通环境,积极树立公平、公正的新时期海事执法形象,为扬州市地方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和法治环境。
据悉,下一步扬州海事将继续以维护水上交通秩序和广大港航企业、船民的利益为出发点,努力工作,不辱使命,将依法行政工作推向新的高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