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海事局开展2011年长江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2026-02-06 20
核心提示:航运在线3月10日讯(徐成武霍从庆)扬州海事局根据扬州市安委会《关于2011年开展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扬安字[2011]7号)要求,积极组织开展长江水

航运在线3月10日讯(徐成武霍从庆)扬州海事局根据扬州市安委会《关于2011年开展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扬安字[2011]7号)要求,积极组织开展长江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围绕国发23号文件的贯彻执行,全面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严厉打击各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通过开展长江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推动国发23号文以及省、市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推进辖区水域安全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逐步在辖区水域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努力实现“十二五”时期水上交通安全监管的良好开局。

为加强专项整治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组织研究讨论,明确了五项专项整治内容。一是通航环境和通航秩序专项整治:强化对事故险情的预防预控工作,深入分析辖区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和险情的历史数据、特点规律、发生原因;进一步强化水上巡航执法,突出对渡区、桥区、取水口、通江河口、危险品作业区等重点水域的巡查工作;加强协同配合,开展联动执法,治理非法采砂碍航和长江渔船碍航等违法行为。二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根据江苏海事局和扬州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求,结合局网格化管理推进工作,绘制全辖区示意图,标识重点监管部位、风险源及安全监管要素;对桥梁防撞,危险货物装卸和运输等环节的防泄漏防污染,以及客汽渡船防碰撞、防超载、防客危混装,私渡船舶,超载运输等易产生事故隐患的部位、行业、单位和船舶进行重点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督促整改落实。三是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整治:为切实解决影响水上交通运输安全安全管理方面的突出问题,强化水上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安全生产法制意识,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维护良好的安全生产秩序,遏止重特大水上交通事故发生,促进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重点整治“三无”船、配员不足等十五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四是船舶超载运输专项整治:2011年上半年,组织开展深化辖区船舶超载运输专项整治活动。扩大活动范围,将“治超”活动范围扩大至对超过核定载重线、未勘划或未正确勘划船舶载重线和未标识船名、船籍港等违法行为的整治;建立完善通报协查和举报奖励机制,严格行政处罚和责任追究;有效推进网格化管理工作,试点落实网格单元,网格人及各网格监管要点;主动向市政府汇报,争取扬州市政府和相关部门支持,争取建立海事与公安、水利、港口等部门的联动执法机制。五是船舶安全检查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局船舶安全检查工作,加大船舶安全检查力度,提高船舶安全检查工作质量,努力控制低标准船舶;抓好安检员队伍的知识更新,及时制定内部培训计划;在努力完成年度安检指标的基础上,强化对江苏籍海船的安全检查工作,全面提升江苏籍登记海船安全技术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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