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运在线7月4日讯(陈菊琴彭良)截止7月4日,扬州港口海事处回收《企业安全生产自查自纠表》6份,发现安全隐患或缺陷9项。在下一步督察整改阶段中,港口海事处将根据辖区港航企业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和其他检查项目内容,对相关单位进行专项督察,并限期整改到位,确保辖区安全形势的稳定。
7月1日,扬州港口海事处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向扬州大洋船厂、广进船业有限公司、14、15#服务区所属油趸船等发放了《企业安全生产自查自纠表》,要求企业针对自查项目认真查找存在的安全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或缺陷制定纠正措施并及时报送到港口海事处。
